第十一章:聾老太被警察帶走,但這(第2/2 頁)
聞言長吸一口氣道:
“張所,實不相瞞,其實當年我也是聽的聾老太一面之詞,對於她是否真的給大兵送過草鞋,我其實並沒有親眼看到。”
“不過當時很多人都說她送過,所以我也就沒多想。”
“至於幫她辦理五保戶,這一點我必須要承認。”
“但是……”
“我是這個院的壹大爺,而老太太是我們院的老祖宗,作為院子裡的管事大爺,為院裡的老人辦事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不過我還是得承認,這件事是我瞭解不清,辦的有點草率了。”
“如果需要我承擔責任,我易中海也認了。”
易中海真的很狡猾。
這招以退為進,可謂是用的恰到好處。
不但把自己的責任降低到了最低,還點名自己是在盡職盡責。
最多隻能算是個工作失誤,稽核不嚴而已。
這種罪過根本不歸派出所管,而就算是街道,也不可能因為他盡職盡責辦錯了事,而給他任何懲罰。
簡單來說,這件事對他,幾乎沒有影響。
除了聾老太太,可能會為了保命而舉報他。
“易師傅說的也有道理,幫助院裡老人是你分內的事,不過你稽核不嚴,就幫聾老太辦理五保戶,如果事後證明她確實是不會編草鞋,我會把事情原原本本告知街道,讓街道商議對你的處理。”
“你有沒有意見?”
張所對易中海說道。
在他看來,易中海這人雖然糊塗了點,但認錯的態度還行。
可以給他一個機會。
“沒意見,我一點一件都沒有。”
“張所您公事公辦,是我犯的錯,我一定承擔責任。”
“今天的事情,真是給您添麻煩了,您看要不在這吃個午飯?”
易中海陪著笑臉,低頭哈腰說道。
現在才剛早九點,請客吃午飯是假,送客趕人才是真的。
“易師傅太客氣了。”
張所呵呵一笑,突然有轉頭對李懷民問道:
“那麼李同志,你對這個結果還滿意嗎?”
“如果你沒別的問題,那我們就收隊了。”
李懷民當然不滿意。
其實一開始,他本來都沒打算管聾老太送草鞋的事。
他只是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而已。
現在聾老太被帶走了,但是賈傢伙同易中海,來搶自己房子的事情還沒解決呢。
“張所,您是不是忘了,我之前去報警的目的,可不是為了抓聾老太。”
“而是因為有人夥同我們院的壹大爺易中海,想要搶街道剛剛分給我的房子。”
“而且,在我想去報警的時候,還阻攔我,不准我離開大院。”
“當時攔我的人,就是這個傻柱,全名叫何雨柱,不過他也是受易中海指示的。”
“聾老太的事情我可以不追究了,但他們搶我房子的事情,是不是也要解決一下?”
李懷民冷笑問道。
反正警察都已經來了,就乾脆一步到位,把事情全解決。
雖然搶房的事情,不像汙衊子弟兵,和騙五保戶那麼嚴重。
但是真追究起來,也夠易中海等人喝一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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