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撈人【求訂閱】(第1/5 頁)
李雲海跟著那個男同志,走到了另一間單獨的辦公室。
男同志關上房門,請李雲海坐下。
李雲海現在要弄清楚幾件事情,一是施氏公司到底是被哪個部門查封的?
是公安?還是緝私隊?還是法警?
施家兄妹兩人在哪裡?
不管怎麼樣,李雲海也要先找到施文濤兄妹,如果有可能,他要想辦法保釋他們出來。
男同志對李雲海還算客氣,畢竟李雲海是個科長。
“李科長,你來得夠及時的啊!”男同志微微一笑,“我們這邊昨天採取的行動,你今天就到了。”
李雲海語氣平淡,遞了一支菸給對方,用一種無奈的語氣說道:“說來也是碰巧了。實不相瞞,在西州做生意的那個人,是我的朋友,他打了一筆貨款給施氏公司,結果這邊一直沒有發貨,到昨天更是連電話也打不通了。幾百萬的貨款,他能不著急嗎?情急之下,就找到了我,向我說了此事。我正好要到花城出差,就代他跑一趟。”
他又詢問:“同志,請問施氏公司究竟出了什麼事?到底要不要緊?”
男同志沉著的點了點頭,說道:“施氏公司具體有什麼問題,我也不太清楚。查封他們的是海關緝私隊。”
李雲海心念一動,心想施氏公司在這邊開了這麼久,離派出所不過兩裡地,要說派出所的同志完全不知情,那是不可能。
而這個男同志,又和自己單獨談話,可見這裡面肯定有情況。
李雲海想歸想,沒有深究,而是繼續詢問施家人的下落。
男同志說那邊工廠的人,都被緝私隊的人帶走了,你可以到那邊去打聽。
李雲海向他詢問這個案子現在走到了哪一步?
正常來說,緝私案件,有以下基本程式:受案、立案、偵查、破案、偵查終結。海關緝私部門對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案後立即對案件材料進行審查。對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
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即便是立案了,施文濤和施文茵也只是犯罪嫌疑人,因為還處於偵查階段。
李雲海來的正是時候。
他必須趕在此案偵查終結之前,進行疏通和保釋施家兄妹。
在這裡也問不出更多的內情。
李雲海向對方問明白了緝私隊所在,離開派出所。
他馬不停蹄的打了個計程車,來到緝私隊。
還好他有商業局資訊科的科長身份,不然的話,只怕連大門都難進。
李雲海找到負責人詢問,得知施家人的確作為犯罪嫌疑人,還被羈押在隊裡,等著偵查審訊。
李雲海要求見施文濤一面,被拒絕了,說除非是律師前來。
律師?
花城之大,李雲海也不認識律師啊!
李雲海在花城也沒有熟人。
熟人?
郭婉華算不算熟人?
李雲海找到電話,打給郭婉華。
幸運的是,郭婉華還在花城。
傭人接到電話後,請李雲海稍等,然後去喊夫人接聽電話。
不一會兒,電話那邊便傳來一聲慵懶的喂聲。
“陳夫人,伱好,我是李雲海。”
“知道是你。不然傭人也不會把我從床上拉起來。我吩咐過她,只要是你的來電,不管什麼時候,都要叫醒我。”
李雲海心生感動,說道:“陳夫人,你在午睡啊?對不起,打擾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