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法院來人(第5/6 頁)
道:“你招的人呢?給我分十個過來,我這邊完全忙不過來。”
李雲海道:“姑姑,彆著急,下個月就有人用了。”
“還要等下個月啊!”林小鳳無奈的搖了搖頭,“你得招幾個懂海關和海運的人。我們現在急需此類人才。”
李雲海想了想,說道:“這次招聘的人裡面,好像有幾個人,以前在原單位也是做報關工作的。到時安排給你用。”
一切安排妥當,李雲海乘車離開。
車子經過五一路四海商店,李雲海吩咐莊勇停車。
因為他看到有法院的車停在門口。
李雲海下了車,走進自家商店,看到兩個司法人員正在裡面和劉燕等人交談。
劉燕拿著話筒,正在打電話,猛然間看到李雲海走進來,喊道:“李總,法院的同志找你!——我們李總來了,你們有什麼事,跟李總說吧!”
那兩個同志都穿著法警的衣服,無比的莊嚴。
他倆轉過身來,看著李雲海。
李雲海上前說道:“我就是這家店的老闆,請問兩位同志,找我有什麼事嗎?”
“你就是李雲海啊?”高個子法警開啟公文包,掏出一份傳真檔案,遞給李雲海,“你看看,這是給你的嗎?”
李雲海狐疑的接了過來,一看上面的文字,不由得一怔。
他還以為科研所的同志是說著玩玩的,沒想到對方居然真的告到了法院!
高個子說道:“這是北金那邊傳過來的,說是你非法挖人,這是怎麼回事?我們也是奉命過來了解情況。這種民事糾紛,能調解的,我們儘量進行調解,不要訴諸法律來解決問題。”
李雲海苦笑一聲,真的是哭笑不得。
“兩位同志,請坐下說話。關於這件事,請容許我向兩位解說清楚。”
他請兩人坐下來,又吩咐張潔泡茶。
李雲海租下長島飯店是最近的事,很多人一提到四海公司,還是往四海商店這邊跑。
高個子接過張潔遞來的茶,說了聲謝謝,對李雲海道:“你們四海公司,在省裡也是名優企業,我們多少也有所耳聞,你們和北金的科研所爭人才,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李雲海遞了煙過去,說道:“同志,科研所也是企業。別說他們是企業,別是單位,人家要辭職,要離開,誰能擋得住?現在下海的人那麼多!國家都放寬了政策。這可是有法可依的。”
我國共有3次下海經商浪潮,分別發生在1984年、1987年和1993年。1984年那一撥,多數是靠繼承海外遺產、留洋打工、倒騰緊缺商品、甚至包括部分靠辛勤勞動先富起來的人群,也就是銀行賬戶上存有十幾、二十萬的人群,俗稱食利階層。
1983年,當時的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聯合下發《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以保留鐵飯碗的優惠條件,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下海經商,頓時打破了國有企事業單位死水一潭的局面!
李雲海說有法可依,還真不是吹牛。
而他本人,也是依靠倒騰緊缺商品,計算機、影印機,賺到了第一桶金。
高個子點了點頭,說道:“那惡意高薪挖人,又怎麼說?”
李雲海氣笑了:“同志,你現在工資多少?我是說打個比方啊,你現在月工資一百塊錢,我出每個月10000塊錢請你做事,然後你答應過來幫我。你說這叫什麼?”
高個子怔了怔:“每個月一萬?那我肯定來!”
李雲海打了一下手背:“就這麼一回事啊!結果到了他們嘴裡,居然成了什麼惡意高薪挖人!他們留不住人才,他們出不起高薪,反倒怪我們給的工資太高!這叫什麼?這叫惡意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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