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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o;難題,快刀斬亂麻的手法讓人耳目一新,隨即他兼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對民間融資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在爭議頗大的沈太福集資案中,力排眾議,將沈太福處以極刑。1993年,中國經濟再度出現投資過熱,上半年全國固定資產投資增長69,生產資料價格總指數上漲447。國務院出臺&ldo;國十六條&rdo;緊急&ldo;降溫&rdo;,其中包括:提高存款和貸款利率,全面削減基本建設投資,重新審查地方批准的經濟開發區,整頓海南、廣西北海以及上海的房產投資熱。這些措施呈現出行政主導、積極幹預的明顯特徵,並迅速取得成效。
在這一過程中,中央政府形成了新的改革思路,在決策層看來,走過了15年的漸進式增量改革之路後,應該進入整體改革的新階段,經濟體制乃是一部配置資源的機器,長期在體制外打&ldo;外圍戰&rdo;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因此必須把改革的物件與重點放在體制之內,使之與蓬勃發展中的、市場化的體制外力量形成制度性的匹配。199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十四屆三中全會召開,會議透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ldo;整體推進,重點突破&rdo;的新改革戰略,宣佈未來的改革將不只在邊緣地帶進攻,而且要在國有部門打&ldo;攻堅戰&rdo;。
在這一戰略的引領之下,吳敬璉等人提出的整體配套體制改革方案被接納,中央政府圍繞價格、財政和稅收三大主題,實施了一系列的重大變革,主要政策安排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其一,建立新的財政稅收體制。將沿用多年的財政包幹制改造為新的分稅制,從而改變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財政及稅收關係。
其二,啟動金融‐銀行體系的改革。建立在中央政府領導下獨立執行貨幣政策的中央銀行體制,推進現有國有專業銀行的商業化經營和商業銀行的多元化。
其三,進行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宣佈取消雙重匯率制,自1994年的1月1日起,兩種匯率實行並軌,實行&ldo;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rdo;,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定為872:1,比之前的官方匯率57:1貶值33。其四,推進國有企業的改革。建立以股份制改造為目標的現代企業制度。
其五,建立新的社會保障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城鎮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制度。
這些政策中,最為引人矚目的是分稅制的提出,它對後來的中國經濟格局影響最大,同時,也最具有爭議性。
以分稅製取代財政大包幹制,目的就是改變中央政府在收入分配上的被動局面。在朱鎔基和他的幕僚們看來,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財權和事權必須進行重新的&ldo;合理設定&rdo;,否則,宏觀調控將缺乏堅實基礎。如果中央政府在改革中行動遲緩,地方則積極試點和力求擴充套件,那麼,加快改革很容易被理解為自下而上地衝破中央的領導和管理。
1993年7月23日,朱鎔基在全國財政會議上首次正式提出分稅制的想法,一個多月後,分稅制改革的第一個方案出臺,中央將稅源穩定、稅基廣、易徵收的稅種大部分上劃,消費稅、關稅劃為中央固定收入,企業所得稅按納稅人隸屬關係分別劃歸中央和地方;增值稅在中央與地方之間按75:25的比例分成。為了說服各省,朱鎔基在隨後的兩個多月裡,奔波全國,一一說服,其間頗多拉鋸、妥協。那段時間,朱鎔基壓力非常之大,到處都是反對之聲,他首站去的就是在財政大包幹制度下得益最大的廣東省,自謂&ldo;不入虎穴,焉得虎子&rdo;。朱鎔基成功地說服了廣東省,作為&ldo;代價&rdo;,他同意將土地出讓收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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