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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咳的面色通紅,連連擺手:「不行,還俗也不行。」
見大家都在看熱鬧,阿公又大喝一聲:「看啥看啥,該幹啥就去幹啥,還學不學了。」
被阿公這一吼,大家都散開了。
繼續去練習收刺。
眾人排著整齊的佇列,穿著破破爛爛不整齊的衣服,拿著粗細不一的棍子,開始大吼:
「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隱憂。微我無酒,以敖以遊。
我心匪鑒,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據。薄言往訴,逢彼之怒。」
一邊吼,一邊出槍收槍。
動作整齊劃一,詩歌豪邁雄壯。
這一刻,秦時真的愣住了。
她說的居然是真的,
朗朗讀書聲,響徹蠻荒。
他回頭去找那帶他來的少女,卻見少女已經從牆上跳下來,站到了隊伍最前頭,一起比劃著名棍子,一起朗誦著詩歌。
他一眼就認出她,沒有把她跟其他人混淆。
因為她就是一隻狼崽,他一眼就看出來了,區別於任何人。
不過他看了一圈,看到一個斷腿的人,有點奇怪,這個特點,荊國皇宮中也有一位,是他侄子秦晉的射箭先生,不過不可能,那個先生怎麼會出現在這個小部落,自己有點想太多,而且看他穿的破破爛爛的,肯定不是。
那個先生喜歡穿黑色,衣服右邊袖口會有點磨損,此人的兩邊袖子都是磨損的破破的。
那個先生的頭髮有點稀少,應該比正常人少,估計有點腎虧,可是此人的頭髮濃密茂盛,臉上也鬍鬚濃密,師父說發密腎強。
辨認了一下幾個細節,確定不是一個人,秦時就很自然了。
畢竟這裡是蠻荒,被知道真實身份也不太好。
而荊石也感受到時親王在看他,他是認出自己了嗎?這一刻他強有力的心臟砰砰砰的跳,在部落裡經常喝阿公的神水,他身體素質提高一大截,此刻他緊張又激動。
時親王會把自己的事情告訴太子嗎?告訴了太子自己該怎麼辦?應該不會,時親王好像是個冷清的人,不太跟人打交道。
同時又有點小興奮,終於有一個證明自己身份的人來了,雖然部落里人很尊敬他,可是說起他去過荊國皇宮,大家居然不相信,覺得他吹牛。
只是時親王看了自己一會,然後轉頭看別人了,一點沒有什麼奇怪情緒,好像根本不認識自己??
自己這麼鮮明的特色?居然不認識?
荊石抬了抬自己的斷腿,又抬了抬。
卻見那時親王朝自己尷尬而不失禮貌的微笑點點頭,還是一臉陌生的樣子,不認識自己?真不認識?
草(一種綠色植物)!
第53章 簡簡單單小宏願
秦時認認真真的坐在一個大石頭上看草鼠部落人讀書。
一開始他以為可能就只有這一首詩,結果不是。
讀完國風,讀小雅,讀完小雅,讀商頌……
這些人是真的認認真真的在讀,而且讀的抑揚頓挫,氣勢非凡。
上至蒼蒼白髮老嫗,下至乳牙稚童,全都會讀。
他們穿著衣裳破舊,有汙漬,有漏洞,可是他們精神飽滿。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不僅僅如此,他們還一邊讀一邊用棍子書寫。
一收一刺的動作,居然是在寫字,棍子刺在地上,一點一點的,最終組成一個字。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