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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成想,原身居然在河裡救了個女人回家,這女人還是村東頭知青所的一名知青名叫李春芝。
原身對李春芝有救命之恩,再加上李春芝看上原身的忠厚老實,踏實能幹,兩個人一來二去也就走到了一起。
李春芝沒要彩禮,也沒辦酒席,甚至沒什麼像樣的新衣裳,李春芝向組織打了報告,兩個人就結婚了。
劉翠花本來不願意給原身找媳婦,找了媳婦花銷大,家裡多了一口人,她跟小寶的生活質量肯定要降下來,所以家庭裡少不了起了摩擦。
家裡的飯食分兩樣,她自己跟張小寶吃的是雜糧面的饅頭,饅頭裡摻了白麵,這可是一般人家吃不起的,張小寶每天還有個雞蛋吃,紅糖水也是能經常喝到。
原身和李春芝這夫妻兩吃的是高粱面的窩窩頭,吃的是陳年的鹹菜疙瘩,好不容易有碗糙米粥還能照的出人影。
因為營養不良,李春芝嫁過來三年沒孩子。
劉翠花這樣還天天辱罵李春芝是不會下蛋的雞。
每次春芝都躲在被子裡偷偷的哭,原身又是個不中用的,勸不了自己的娘,只能勸著春芝忍忍!忍忍!娘哪裡會有錯?咱們當小輩的哪能跟娘計較?
好容易盼著李春芝懷了孩子,但是就是這樣她也要下地幹活,前幾天她拖著八個月的身子在地裡掙工分,孩子早產了。
住院花了張翠花五十塊錢,張翠花罵了三天。
這還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原身太過木訥,太過老實,連自己的媳婦和孩子都護不住,孩子早產沒奶吃,原身想給張翠花要幾個雞蛋,一點紅糖水,結果鬧得不可開交。
李春芝吃不上東西孩子就沒有奶水吃,一大一小隨時都有餓死的風險,這怎麼能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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