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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一聲,走出船艙,站在船頭,看著靜悄悄的老人河,眉頭依舊緊皺。即使救活了這個印第安人,也無法進行交流。他們沒有人懂得印第安語,至於印第安人是否會說英語活西班牙語,那就要看天的造化了。
船艙中裝載了大量的彈藥和槍枝,還有一些購買土地的西班牙金幣,這些是他們今後安身立命之本。
印第安人的土地很便宜,或者說他們根本沒有土地的概念。就拿新阿姆斯特丹,也就是日後的國際金融中心‐‐紐約來說,八百多平方公里的土地,還有天然良港,是荷蘭人拿價值六十荷蘭盾的玻璃球換來的。
六十荷蘭盾是什麼概念,在當時的荷蘭能買半頭牛,換算成現在的美元是二十四美元,換算成人民幣是二百四十塊錢。
印第安人為了得到他們鍾愛的小銅壺和歐洲貴族的那些小玩意,往往不惜價格,大肆將他們擁有的資源轉讓給歐洲人,當他們回頭發現自己的土地越來越少的時候,那時已經晚了。
在熊天賜讀過的歷史書中,印第安人最喜歡的歐洲物品有兩件:槍和酒。火槍能夠讓他們捕獵到更多的獵物,從而將皮毛賣給歐洲人,換取自己喜歡的奢侈品,同時還能壯大部落的實力,從而吞併更多的土地。
而酒的流行就好像英國人向清朝輸出的鴉片,讓人沉迷。印第安人為了得到酒,甚至連身上的衣服都當了。他們將自己的老婆甚至土地抵押給歐洲人,只是為了換取酒喝。
&ldo;勾引我們的女人,腐化我們的民族,引導我們的女兒們走上邪路,使她們變得驕傲而又懶惰。&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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