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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這件事作罷,她媽又想養花,可她爸覺得髒,不肯答應。
再後來她去讀書了,她媽說一個人在家寂寞,想養個狗啊貓啊的,她爸又嫌掉毛弄得到都是,也不肯。之後她媽似乎也曾提過想學車,但她爸說「你學了幹嘛用,開車去買菜啊?」
到最後媽媽什麼也沒有。
而這個姑娘什麼都有。這個男人幫她達成所願。她有家、有房、有車、有狗、有花、有人愛。
王文靜站在這裡,回想這些往事,不知不覺淚流滿面,心中一陣悲涼——她為王媽感到悲涼與不值得。這就是女人的一生嗎?
做為一個被背叛者,得知這件事時,是怎麼想的?覺得別人搶走了屬於自己的一切?搶走了自己的家庭?
可一樣東西,你必須先擁有它,才能『被搶走』。
王媽對於王爸來說,不過是單位的公屋而已——輕易取得,為了當時的生活將就而成,不值得去費心費力。
王文靜很難分辨,王媽是因為失去了一個什麼都沒有給過她的男人過於不忿,自戕以為報復而死。還是終於發現自己從來都一無所有,被巨大的空洞擊敗而亡。
她沒有過多停留。坐當天晚上十一點半的飛機離開x市,落地時已經是晚上12點多,才剛開機王爸的電話就打進來,氣急敗壞:「火是不是你放的!你瘋了啊?你怎麼這麼大的膽子……萬一傷人了呢?啊?你這是犯法的你……你從來再乖沒有的,你怎麼現在成了這樣!你說話啊?!!你現在在哪裡?你不要亂來了!」
背景是柔弱的哽咽聲,說「還問什麼,就是她乾的。」說要報警什麼的。
王爸顧不上電話,大聲呵斥對方「報什麼警!自己家的房子不小心著火了,報什麼警。」
對方也怒火衝天尖著嗓門喊「這是我的房子!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她就是到我家來惡意縱火!想殺人!她媽又不是我害死的!跟我這麼撒什麼瘋啊?」
王爸怒道:「你不要再說了」壓低了聲音「你別刺激她,萬一她發瘋……」
王文靜掛了電話再懶得去聽。
火是她放了。所以呢?
王爸再打來也沒人接,便一條條發微信語音來,卻並沒有斥罵,而是苦口婆心地說起軟和話「你要不願意在家鄉呆了,爸爸就給你在x市安個家。那裡你生活工作的時間長,可能比呆在家鄉還舒服些。爸爸給錢資助你做點喜歡的事」之後說話,全圍繞著要怎麼在x市給她舒適的生活環境。
王爸從來嚴厲說一不二,自來沒有像現在對她這樣和氣而慈祥。外人聽了,大約都要感動王爸舐犢情深。
但無非是希望她不要回去而已,她這樣的□□若非在家鄉呆著,要是三不五時地放一場火,自己心臟實在受不了。遠遠地打發走了才是解脫。且說到做到,立刻往她卡上打了一筆大數目,來證明自己的誠心。
要在x市這種一線城市安頓一下,做點生意,也不是小百萬能搞得定的事。
她長到近三十歲,從來不知道原來家裡這麼錢,但現在卻索然無味,更不關心這錢是哪來的。把手機揣進兜裡,靜靜站在大門口的光亮處,看著外面夜色籠罩大地、城市暴雨傾盆。間歇扭頭,瞥到玻璃柱上自己的倒影。
那個倒影看著並不像三十歲的人,頂多二十出頭,五官精緻,面相恬靜和善,很好說話的樣子——一如從小到大所有人對她的印象。
似乎這也是實情,工作也好,生活也好,吃點虧她從不放在心上,對於各種爭鬥也從來退避三舍,說話做事素來退讓幾分不願意與人生嫌。就這樣活到三十歲。
如今想來像這樣活著……可真是……荒謬!自己真的是這樣的人嗎?這真的是自己嗎?她心裡有什麼,總是蠢蠢欲動,像被人用保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