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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曇花〃
此後,紅了的肖凌霄多了很多活動。有的時候他會和周瑾初一起,有的時候肖凌霄需要自己去。如果只是他自己去,肖凌霄就會有點提不起勁兒。主辦方總是會為肖凌霄提供非常好的待遇,吃美味的食物,住舒適的酒店,因為狗和人實在很不同,人委屈點就委屈點,挑吃挑住反而會被說耍大牌,而如果給狗吃的差了或住的差了,立刻就會被說官方摳門虐待動物。所以這個年頭,真是人不如狗。
至於在家的時候呢,肖凌霄也是非常忙。
他要把拉下的小說、動漫、劇集都重新追起來,同時,還要很虛榮地在網路上檢視稱讚他的評論。
誇他的評論非常多,其實根本看不過來。當然其中也有一些是批他的,說他還不如自己家的狗可愛,肖凌霄都直接無視。這一點是肖凌霄從周瑾初那裡學到的,就是,覺得一切不愛他的人都是有毛病——連我都不愛,一定有毛病,對於這樣的人,同情就足夠了。
電影票房一路看漲,第一週甚至有點瘋,觀影人次突破了五千萬。肖凌霄掰著狗爪子想,也就是說,大約有五千萬人看見了他的英姿。
電影口碑很好,而且還引發了一系列的爭論——有人認為周瑾初飾演的“父親”角色讓人深受感動,因為他為了兒子什麼事情都願意做;另一部分人則認為,不管打著什麼旗號,為了自己殺害他人都是滅絕人性禽獸不如,可恨可憎。這些爭論頻頻出現,以至於本來對影片不感興趣的人也走進了影院,試圖形成他自己的觀點。
此外,肖凌霄還非常勤快地做家務。
周瑾初是一個大懶蛋,所以肖凌霄開始時不時地幫周瑾初收拾下屋子。
他會將周瑾初拿出來卻沒有放回去的東西叼到原位歸置,還會把周瑾初沒有丟的垃圾一樣一樣全都送進垃圾袋子。有時地板上落了髒東西,肖凌霄也會用狗爪推到垃圾袋旁再捧進來倒掉。
有一次,周瑾初發現他在做家務,很驚訝地挑了下眉,問道:“忠犬,難道你是田螺姑娘?”
肖凌霄:“……”
“我對你有恩,你以身相許,過來照顧我?”
“……”聽到這話,肖凌霄又害羞地用爪捂住了臉。
肖凌霄是如此地忙,連和周瑾初撒嬌的時間都沒剩多少。
基本上,只有在晚上睡覺時肖凌霄才能抱周瑾初。
雖然,他現在已經不僅僅滿足於抱了。
他會趁著周瑾初熟睡時,偷偷地舔下對方的鎖骨,或者,偷偷地舔下對方的胸膛、小腹、胯骨……總之,非常變態。
……
躥紅了之後另外一個必然會有的結果就是:影片邀約不斷。
“忠犬,”周瑾初問,“你還想要演電影麼?”
“……汪!”
“……”周瑾初嘆了一口氣,“那我給你挑挑劇本。”
周瑾初自己也不太明白,為什麼一條狗還需要挑劇本,但他還是這樣做了。人挑劇本是為了抬身價,不能顯得低階,否則得不償失,可對於狗來說,拍什麼片子根本無所謂,製片方肯定不會因為一條狗曾經“接”過爛片就轉而去請不聰明的、會耽誤工期的狗。
這挑來挑去的,周瑾初還真的挑出一部。
而且,他自己本人也對於這部戲非常地感興趣。
這部電影的名字叫做《曇花》,是一部文藝片。故事講的是一個本來衣食無憂的作家,卻在某天遭遇了災難性的事件。他因為突發性的腦溢血陷入了一種可怕的處境。搶救過來之後,他的意識無比清醒,但身體卻無法移動哪怕一下下,雙目失明,也不能說出任何的話語。他不能吞嚥,食物和水透過胃管被送進胃裡面,再透過被插入身體中的管子排洩到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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