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到家(第4/7 頁)
了回憶之中,什麼也沒聽見。
溫特斯輕撫著這些熟悉的老物件,最後開啟了衣櫥。
他原本只是隨手開啟,想看看自己以前穿的衣服還在不在。卻沒想到衣櫥裡竟然整整齊齊地掛著五六件新衣服,而且都是成人的尺碼。
“這都是你小姨給你做的。”伊麗莎白的聲音從身後傳來,她埋怨地對溫特斯說:“你小姨讓你量了尺碼寫信捎回來你也不肯,她就只好自己估摸著尺寸做。你走之後,年年都做,年年都扔。做完又不敢寄給你,只裝在這裡,說是怕你萬一回家沒有衣服穿。”
“我在軍校只能穿學員服,把尺碼寫信捎回來也沒用,三套學員服夠穿了。”溫特斯心流入一股暖流,他輕輕關上了衣櫥門,他笑著對妹妹說:“倒是你,家裡現在還有請家庭教師嗎?”
少女吐了吐舌頭:“我早就過了要家庭教師上課的年齡了,我現在和安圭索拉夫人學習繪畫。”
“學繪畫?”
“是呢。唉,反正中校就是看不得我閒著,一定要給我找點事情做。媽媽現在則是每天唉聲嘆氣地琢磨著怎麼把我嫁出去。”
溫特斯聞言哈哈大笑:“畢竟你也是大姑娘了。”
“不過我也不擔心。”伊麗莎白眼睛溜溜地轉了幾圈,竊笑道:“反正有你頂著,你只要還沒結婚,那壓力最大的就不是我。”
少女犀利的反擊一下就讓溫特斯啞了火,他訕訕地把行李放到了桌子上,把東西一件件掏出來。
先是一些日常用到的玩意。然後是比較貴重的部分:他的法術書,他從法術課上偷偷帶出來的一些施法材料,他在軍校的手抄本、課堂筆記和幾本真正的印刷書。
說一點題外話,印刷術傳到維內塔已有十幾年,但溫特斯在軍校中和過去教會學校的神職人員們一樣,主要還是使用手抄本,自己抄書。因為即使是採用了印刷工藝製造的書籍也一樣十分昂貴,主要被用來印經書這種不愁賣的東西。
不過這比起過去的年代也已經是大踏步式的進步,原因是造紙術的進步讓在紙張的質量提升而價格下降。在過去的神學人員,教士們要一頁一頁租借書籍,注意是租不是買,一本書籍的價格抵得上一名工匠一整年的收入。所以不僅成為教士很費錢,教士想去神學院讀書更費錢。
是造紙術提升和印刷書的引進,才讓聯盟陸軍能夠以較低的成本模仿神學院的架構,建立不收學費的學校培養軍官。也正是因為陸軍軍官學院不收學費,才對大批貧苦出身的有志青年有著強大的吸引力。
題外話說完了,還是說回溫特斯。
別的小物件都拿出來後,溫特斯最後從最深處取出了自己的挎包。
“哥,這布包上面的是血嗎?”伊麗莎白捂嘴驚呼一聲。
“不是。”溫特斯鎮定地回答:“是紅酒。”
這個挎包就是溫特斯碰到女賊的那次夜班用的挎包,碰到女賊之後溫特斯又被領去救火,隨後失去了意識,被抬上了賊鷗號。
所以這個挎包就一直沒有洗過,上面到處都是溫特斯的血跡,搏鬥時濺上去的、拿哨子時蹭上去的。
“是嗎?”少女將信將疑,她可不傻。但哥哥的語氣毫不慌亂,不似作偽。
溫特斯開啟了挎包,小心地取出了女賊的那把匕首,跳幫之後他又把匕首放回了包裡。
伊麗莎白眼前一亮,伸手就要去拿這把匕首:“這是什麼?真好看。”
溫特斯被嚇了一跳,把匕首高高舉起,舉到妹妹摸不到的地方:“你可小心點,這是開了刃的。”
溫特斯身高臂長,少女怎麼也夠不到匕首,乾脆抱起了哥哥的左臂撒嬌:“你就給我看看嘛。我就看看,我不要,好不好嘛?”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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