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真千金太上進了 4(第2/2 頁)
買不起的東西送人,我不羨慕。
我在賴家累死累活十五年也就只能攢下七分錢;回到家裡三年,手裡的零花錢也就只有剛回來時爺奶、姥姥姥爺、叔伯舅舅他們給的那二三十塊紅包;三年來自己花錢買書買紙筆、買鞋子手套紙巾只剩下一塊七毛八分;沒錢票打扮自己、下館子、看電影、買零食,做那些在你們,在姐姐看來十分尋常的事情;被大院的同志叫土妞、文盲、被排擠,我不傷心。”
“我哀傷的是,哪怕我現在才是你們的親生女兒了,你們待她還是比待我好;她現在有的我還是沒有;我沒有的她一定都有,就算沒有,她也有錢票能夠自己去買。
我痛恨的是,她至今還因為她爸媽當初無恥、自私、惡毒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繼續享受著我的一切,沒有追回、沒有中斷、沒有隔離我和她。
我悲憤的是,我才回到爸媽身邊三年,小學都沒還讀完,就又要下鄉去,要被迫提前結束我的學業。
我絕望痛心的是,我和爸媽因他人故意而缺失了十五年的相伴時間,好不容易回到家卻不受偏愛,下鄉這種事兒,你們卻下意識的想到了我,選擇了我。”
說罷,雲蘇看著齊長林任新紅悽慘一笑,堅定的一字一頓道:“現在,我第二個要求是你們要將你們這十八年來,花在齊燕冰身上的錢票補償給我。”
許是雲蘇說得太直白了,叫齊長林任新紅為數不多的羞恥心作祟,面色僵硬難看,神色扭曲詭異,雙雙沉默的看著雲蘇不說話。
堂內,氣氛一下子緊張了起來。
良久,興許是消化了雲蘇所控訴的原主的遭遇,又或許是道德感、責任感、理智重新上線,齊長林和任新紅面上羞愧之意漸顯,頻頻向雲蘇投來抱歉、憐惜的眼神。
然,這些雲蘇全然沒有放在心上。
還是那句話,現在他們愧疚憐惜的不行,轉過頭,睡一覺鐵定又給忘了個一乾二淨。
且,他們要是真心感到懊悔愧疚了,這會兒就不會還定定坐在那不言不語,早就將下鄉那個人改成齊燕冰了。
呵,難怪原主對他們死了心,失望透頂,想要遠離。
至於另一邊低著腦袋,面容緊繃,時不時拿愧疚小眼神瞅自己,渾身散發著懊悔的頹喪蔫巴少年,雲蘇是理都不想理。
雖說這人排擠、欺壓、漠視、給原主造成傷害的時候年齡還小,尚未成年。
但,那又如何?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