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3/5 頁)
猜透過這個男人的心思。
“等我傷好了你就跟我一起回北都吧!我重新給你找個學校。”
“哦……”
“不願意啊?”
“哪有,願意,我願意。”易凱嘿嘿笑著,一副討好的樣子。
可那樂呵勁兒還沒維持十分鐘,病房的門就被敲響,三人齊齊朝門口的方向看去,易凱起身去開門,看見來人時,他“咕嚕”一聲嚥了一口唾沫,他下意識的看了一下兩旁,似乎沒有逃跑的餘地。
門口站著的,正是穿著一身筆挺制服的劉隱,他鄙夷的看了一眼正在打小算盤的易凱,同另外一個警察一起進入了病房:“易凱,我正式通知你,沈長峰狀告你強姦他兒子,所以……”
所以易凱再次面臨牢獄之災,但法律裡沒有明文規定強|奸男人的條款,因此只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由於對被害人的身體並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所以只以刑事拘留15天作為處罰。
賠償什麼的自然是杜晨宇掏腰包。
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易凱兩次被拘留,這樣的頻率已經打破他的個人歷史記錄。
而杜晨宇顯然認為這不夠。交罰金把他扔進看守所絕對比交學費送他去學校讀書要省心。
小汀拿枕頭把杜晨宇的頭墊高,他很平靜的看著易凱被銬上手銬,因為心知肚明這是他罪有應得……
易凱都快哭出來了,他回頭看了杜晨宇一眼:“姐夫~~~~~”
無論他再怎麼不情願,最終還是被押送走了……過了一小會兒,劉隱獨自折返了回來,黑白分明的眼睛看著杜晨宇。
“劉警官還有什麼事情嗎?”
“關於你女兒被綁架的的案件,現在為止還沒有結案,我們需要更進一步的調查。”劉隱站在床邊,單刀直入的說:“那你突然失蹤一個晚上,第二天就救回了你女兒和易凱,並且被人傷成那個樣子,你總該知道細節吧!”
“不知道不構成犯罪吧?”
“但包庇嫌疑人就是犯罪,每個公民都有協助警察調查的義務。”
“我忘記了,可以麼。”
一番唇槍舌劍,你來我往後,劉隱終於忍不住拍案而起,義憤又無可奈何的看著這個可恨的男人:“杜晨宇,你到底想隱瞞什麼?”
“無可奉告。”這個警察似乎對此事很熱情,這讓杜晨宇莫名的有些反感。他目視病房上方的吊燈,一副疲累無比的樣子,然後閉上了眼睛,無聲地送客。
事實上他也確實很累,就是想說也沒有那個力氣。
氣氛一下子尷尬起來,劉隱先一步放軟態度,戴上了帽子:“看來今天你是不打算說了,那我改天再來。”說完,劉隱頭也不回的離去,好像打定了主意將此事一管到底。
正文 第二十六章 相像
劉隱與同事押送著易凱走出醫院的電梯時,突然撞見了一個人——那人正是方輕唯。
他手裡拿著禮物,而另一隻手裡握著的那束紅玫瑰顯得格外扎眼。很明顯,他是來看杜晨宇的。
可是看望病人需要帶紅玫瑰嗎?簡直是明目張膽的想要圖謀不軌。
心情本來比去上墳還沉重的易凱一下激動起來,擺出一副張牙舞爪的樣子衝方輕唯呲牙,而譚某人卻不冷不熱一哂,不屑之意盡顯。
“姓方的,你來幹什麼……你最好離我姐夫遠一點!!”
“哦?恭喜你再次入獄!我當然是來替你照顧晨宇的囉,你安心坐牢吧!我會把他照顧的非常非常周到的!!”
“你……你敢動我姐夫一根汗毛,看我不撕了你……”
“隨時恭候。”方輕唯懶得跟易凱羅嗦,按下了電梯按鈕,朝著杜晨宇所在的樓層而上。
易凱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