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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樓外的守衛一眼便認出兩位學士,揮手放他們過去。“你等在這裡,”進去之後,克禮森對派洛斯說,“我最好自己去見他。”
“師傅,接下來還有好長一段路。”
克禮森微微一笑,“我會不知道嗎?這些樓梯我不知爬了多少回,都可以一個個叫出名字了。”
然而才到半途,他就後悔起自己的決定。他停下腳步,喘口氣,也稍稍緩和臀部的痛楚。這時,他聽見靴子踩在石頭上的聲音,迎面下樓的正是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戴佛斯個子很瘦,相貌平庸,寒微的出身顯而易見。他的肩頭垂著一件飽經海水鹽漬侵蝕的綠披風,早因長期日曬而褪了顏色。披風之下是棕色的外衣和長褲,正好搭配他的棕眼棕發,頸項間還用皮帶掛著一個破舊小皮袋。他的小鬍子已經白絲密佈,傷殘的左手戴了一隻皮手套。他一見克禮森便停下腳步。
“戴佛斯爵士,”學士開口,“您幾時回來的?”
“今早上天亮之前。我最喜歡的時刻。”據說“短指”戴佛斯夜間行船的本領世上無人能及。在史坦尼斯公爵封他為騎士之前,他是七國上下最惡名昭彰,卻也最刁鑽難測的走私者。
“情況如何?”
對方搖搖頭,“就和您事前警告過的一樣,學士先生,他們不願為他舉兵,因為他們並不愛戴他。”
當然不願意,克禮森暗想,他們永遠也不會願意。他堅強、能幹又正直……唉,可惜就是正直過了頭……但這裡人手不夠,怎麼也不夠啊。“你和他們全都談過了嗎?”
“全部?沒有,只和那些願意接見我的人。這些世家貴族同樣不喜歡我,在他們心目中,我永遠都是‘洋蔥騎士’。”他左手一緊,粗短的指頭向內握拳。史坦尼斯砍掉了他左手四指的末端指節,僅有拇指例外。“我在古利安·史文和老龐洛斯的桌邊吃過飯,塔斯家則同意和我半夜裡在樹林秘密會面。至於其他人——哎,貝里·唐德利恩下落不明,有人說他已死。卡倫大人投靠藍禮,這會兒已是彩虹護衛裡的橙衣衛了。”
“彩虹護衛?”
“藍禮的御林鐵衛,”這位前走私者解釋,“但這七個人不穿白衣,而是各有代表色。洛拉斯·提利爾是他們的隊長。”
一個威風八面,衣著耀眼的全新騎士團,正是藍禮·拜拉席恩會感興趣的玩意兒。他從小便喜歡鮮明色彩、華麗衣料以及各種遊戲。“你看!”他會一邊大叫大笑,一邊飛奔過風息堡的廳堂。“你看!我是飛龍!”或者“你看!我是個巫師!”或者“你看你看!我是雨神耶!”
當年那個滿頭黑髮,眼裡洋溢笑意,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男孩,如今已長大成人。二十一歲的他,卻依舊遊戲人間。你看,我是國王!克禮森哀傷地想,藍禮啊藍禮,我親愛的孩子,你可知你在做什麼?就算你知道,你會在乎嗎?這世上除了我之外,還有沒有人為他著想?“貴族們拒絕的理由是什麼?”
“這個嘛,有人口氣婉轉,有人則出言不遜。有的藉口推託,有的滿口承諾,還有的淨是撒謊。”他聳聳肩,“到頭來,還不都是些空話?”
“你一點希望也沒給他?”
“除非你要我也撒謊,而這種事我是不會做的。”戴佛斯道,“對他,我只說實話。”
克禮森學士猶記得風息堡之圍解除後,戴佛斯受封為騎士那天的情景。當年史坦尼斯僅率領少數守備隊,在提利爾和雷德溫聯軍的重重包圍下,硬是堅守城池近一年之久。那時連海路也被青亭島的雷德溫家封鎖,日夜有飄揚著酒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