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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秀如此倡導儒學,不言兵事,為的是籌劃著名改造他的官吏隊伍,以適應由取天下向守天下轉變的這一根本需要。他本來的官吏隊伍,多是在戰爭中憑軍功提拔起來的。這批人善於斬將屠城,但也喜功放縱,不適用於治理地方、安集百姓。而且他們即使有些不順手、不聽使喚,甚或在某種程度上違背法紀,劉秀也不便對他們有過於嚴格的要求。隨著戰火的平息和儒學的活躍,劉秀逐漸改變了官吏隊伍的素質和結構,用文吏職代功臣,功臣們交出手中的權力,離開官位,各自回到家中養尊處優。
劉秀少時生性溫柔,缺少凌厲之氣。即帝位以後,仍是如此。有一次劉秀回到家鄉,同族的嬸子大娘們見了他這個當了皇帝的侄子,接受著他的賞賜,吃喝著他設的酒宴,異常喜悅。叫著他的名字相互議論說,他小時候謹慎誠實,對人厚道,不計較小事,什麼都好,只是太溫柔了些。劉秀聽了哈哈大笑,說:&ldo;吾治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rdo;劉秀並非說笑,他的確是要以&ldo;柔&rdo;作為治國之道。
劉秀的&ldo;柔道&rdo;,首先表現在征伐佔領之後,注重安撫,不事屠戮。凡是投降的,只把他們的首領送到京城來,對小民百姓,遣散回家,讓他們種地;拆掉他們的營壘,不讓他們重新聚集。他主張征伐戰爭不一定攻地屠城,要點是安定秩序,召集流散的人口。
劉秀柔道的第二個內容是,頒布了一些有利於奴婢的政令。建武十一年下詔書宣佈:&ldo;天地之性人為貴。其殺奴婢,不得減罪&rdo;;敢於用火燒燙奴婢的,按法律論罪;對被燒被燙的奴婢,恢復其平民身份;廢除奴婢射傷人判死刑的法律。建武二年詔書宣佈:被賣的妻、子願回到父母身邊去的,聽其自便;敢拘留者,按法律論罪。建武十二年、十三年、十四年一再下詔宣佈:自建武八年以來被迫當了奴婢的,一律恢復平民身份;自賣的,不再交還贖金;敢拘留者,按《略人法》(針對當時青州、徐州一帶豪強勢力搶逼弱民為自己當奴婢的法律)從事。
劉秀柔道的第三個內容是,減刑輕稅,並官省職。建武七年,下令京都地區及各郡、國釋放囚犯,除犯死罪的一律不再追究,現有徒刑犯一律免罪恢復平民身份;應判兩年徒刑而在逃的罪犯,由地方吏發布文告公佈姓名,免治其罪,使其放心回家。建武六年詔書宣佈:因軍隊屯田,儲糧狀況好轉,停止徵收十分之一的田稅制度,恢復漢景帝二年(前155)實行的徵收三十分之一的田稅制度。
漢朝的官府及吏員設定在漢武帝時曾大為膨脹,龐大的官僚機構是造成漢武帝時期及以後民用匱乏的重要原因。劉秀即位後大量合併官府,減少吏員。在這個問題上,劉秀也表現得很有氣魄,僅建武六年對縣及相當於縣的封國進行調整,就&ldo;並省四百餘縣,吏職減損,十置其一&rdo;。這些措施使費用大為節省,減輕了人民的負擔。
頒行圖讖,神化皇權,也是劉秀&ldo;柔道&rdo;治國的內容。本來劉秀是不相信這些東西的,後來發現它實在是支援、維護自己政令、統治的&ldo;法寶&rdo;,於是便大肆推行。他晚年乾脆&ldo;宣佈圖讖於天下&rdo;,作為法定的思想統治工具。有一次他與太中大夫鄭興議論要不要舉行郊祀典禮的事,他說打算靠讖書來決定,鄭興說自己不研究讖書。他就勃然大怒,說:&ldo;你不研究讖書,是不贊成讖書嗎?&rdo;鄭興只好說自己學識淺陋,有些書沒學過,不是不贊成,才免了一次大禍。著名唯物哲學家桓譚曾上書說讖書&ldo;群小之曲說&rdo;,與《五經》不同,應當摒棄,劉秀讀後大為不滿。有一次議論建靈臺的事,劉秀說他打算靠讖書決定,問桓譚,桓譚沉默了好久說:&ldo;我不讀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