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花氏煮屍(第1/5 頁)
光緒十五年四月,吉林孤榆樹屯的郎司獄,正在堂上處理公務,突然接到一份來自東窯村婦花氏的訴狀。訴狀中,花氏聲淚俱下地控訴,她的丈夫王祥雲在富戶趙鵬家做長工,原本約定每隔十日就回家一趟。但自從正月十六日前往趙家後,王祥雲便音信全無,至今已三個多月。花氏尋夫無果,懷疑趙鵬為了賴掉工錢,將丈夫害死並埋屍荒野,懇請郎司獄為她主持公道。
郎司獄抬頭望去,只見堂下跪著一個年輕的婦人,正是花氏。她年方十八,柳眉杏眼,隆鼻小口,長腿細腰,豐乳肥臀,舉手投足間流露出一種楚楚動人的氣質。看著她哭得梨花帶雨的模樣,郎司獄心中不禁生出了些許憐香惜玉之情。
他沉聲問道:“花氏,你既說你丈夫被謀害,可有證據?”
花氏搖了搖頭,回答道:“大人,民婦並無直接證據。但趙財主家財萬貫,若他有心毀屍滅跡,民婦又何處去找證據呢?”
郎司獄聽她伶牙俐齒,說話有條不紊,雖然心中存疑,但也覺得有理。於是,他決定先拘拿趙鵬前來問話。
獄卒領命而去,沒過多久便帶著一群人回來了。郎司獄一看,除了趙鵬之外,竟然還有五十餘名長工。這些人被押上堂來,一個個面色惶恐,不知所以。
趙鵬在堂上辯解道:“王祥雲是兩年前,在我姐夫葉成萬的擔保下,才來到我家做長工的。自從去年臘月他回家之後,就再也沒有來過。這五十餘人,既是我的長工,也是周圍的鄰居,他們可以作證,王祥雲今年確實沒有來過我家。”
趙鵬話音剛落,那五十餘人便齊聲附和,紛紛為趙鵬辯護,稱他為人友善,絕不可能做出這等傷天害理之事。
郎司獄看著堂下這一群人,心中不禁犯起了難。如果強行刑訊逼供,恐怕會引起民憤,讓事情變得更加棘手。再者,花氏也並沒有拿出確鑿的證據,單憑她的一面之詞,實在難以定趙鵬的罪。
思前想後,郎司獄決定大事化小,他讓其中的兩位老者作為保人,寫下保狀,然後將趙鵬釋放回家。
轉身對花氏,他勸道:“花氏,你再四處找找看,或者至少找到一些相關證據。我也會稟告同知,張貼榜文,盡力幫你尋找你丈夫的下落。”
花氏雖然心有不甘,但也知道眼下別無他法,只能含淚應允。而趙鵬則帶著一群長工和鄰居,得意洋洋地離開了公堂。
然而,這個案子並沒有就此了結。王祥雲的失蹤之謎,仍然像一團迷霧般籠罩在孤榆樹屯上空。而花氏,也開始了她漫長的尋夫之路……
這件失蹤案就這麼悄無聲息地結束了,然而令人震驚的是,花氏、趙鵬,甚至是那五十餘名隨從,竟然都在撒謊。而這些謊言,在幾年後竟然意外地影響了另一樁案件的走向。
那麼,王祥雲究竟去了哪裡?這還得從故事的開頭說起。
光緒八年,十二歲的王祥雲父母相繼離世,孤苦無依的他只能投奔到東窯村已經出嫁的姐姐家。為了維持生計,在姐夫葉成萬的擔保下,他開始在趙鵬家做長工。
到了十六歲那年,王祥雲娶了東窯村花在春的女兒花氏為妻,並與姐姐分家獨立生活。新婚生活甜蜜而美好,兩人約定每十天回家一次團聚。然而,花氏閒居在家,總覺得寂寞難耐,於是經常四處串門,與鄰居們聊天解悶。
四月初一那天,王祥雲如約回家。當他走到村口時,幾個兒童指著他嘻嘻哈哈地笑著。王祥雲心中一動,趁四下無人之際,他給了其中一個孩子兩塊麻糖,想打聽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孩子低聲告訴他:“你媳婦和徐二經常一起睡覺,全村人都知道了。”
王祥雲聽得目瞪口呆,心中湧起一股莫名的怒火。但他又想到對方只是一個不到十歲的孩子,說的話未必是真的。然而,這個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