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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偷天法
「什麼樣的陣法?」
南空大師沉默了良久,而後沉沉地嘆了口氣,「在這之前,請容老衲講一個故事。」
「事情發生在高,祖時期。
老衲的師叔祖出身在清河縣的蒼南鎮,家中以開生藥鋪子為生,累積了數代,至師叔祖時,已壟斷了清河縣的藥材生意,可謂大富一方。
因著這份富貴,師叔祖的父親,從小給他定下了一門好親事,未婚妻乃是清河縣的縣令之長女,名喚林玉芬,是個長相極標緻的女子,擅詩書,通音律,人才風度在清河縣也屬聞名。
而老衲的師叔祖,也是個風流的郎君,因來玉芬是其未婚妻的這層身份,私底下兩人多有來往。
兩個小輩暗自傾心,又有婚書做保,看起來像是無波無瀾的婚事,卻在師叔祖十七歲那年,也就是婚期的前一年,發生了變故。
師叔祖的父親,因病去世,師叔祖在料理好父親喪事過後,去了一趟縣尊家裡,說省外有些藥材商因著他父親的離去欲要賴帳,他得趁著大雪未封山之前出遠門去追債,此去恐要半年一載,屆時再回到清河,一年熱孝已過,也可踐行與林家小姐的婚禮。
為了讓林家定心,師叔祖還提前把聘禮單子讓林縣令兩口子過目,金銀玉器田產房契自不必說,還有林小姐喜愛的古玩字畫及前朝孤本,滿滿當當的九九八十一抬,這份聘禮在當時的清河縣也是數一數二的闊綽。
但是沒想到,即便給出了如此重諾,林家還是悔婚了。
卻是因為林縣令在師叔祖走後的一個月,辦錯了一個大冤案,苦主直接告發到來清河縣監督吏行的巡案頭上。
若是秉公處理,那林縣令輕則罷了烏紗帽,重則沒了性命。
這個時候,林縣令想到了清河縣另一尊大佛,那便是深耕於清河縣數百年的陳家,陳家是前朝清河郡主的後人,數百年來多有能人異士,當時族中又出了以為皇妃,是以在清河縣威望極高。
林縣令找到了陳家的族長,稟明瞭來意。族長倒是願意幫忙,但他有一個條件,他要林縣令將他如花似玉的女兒,嫁給族長那位即將過世的孫子沖喜。
林縣令沒有直接應下,但是回到縣衙,卻立即把這個事情與夫人說了。夫人堅決不同意,在她看來,林縣令辦錯案,並非本意,不過是被矇蔽了雙眼,頂多算個不查,就算因此丟了烏紗帽也好過毀了女兒的一輩子。
林縣令則從自家兩個兒子的前程說起,縣令雖然官職不大,但好歹也屬於士人,兩個兒子出去見人,也總好過有個犯事的庶民老爹。
林夫人不說話了。林縣令又勸說,陳家乃是世家大族,女兒嫁過去就算是守寡,也能一輩子衣食無憂,運氣好一些,姑爺能夠醒過來,若是一朝生下族長的重孫,將來能夠成為一族之主母,那便是天大的福氣。
就這樣,林夫人終於不再阻止,還為了自家兒子的前程,幫瞞著林玉芬。
林玉芬直到被迷暈了,送入花轎,入了洞房。醒來時,才發現自己到了一個陌生的地兒,成了那個半死不活的丈夫的沖喜妻子。
後來,林縣令的案子果真被撤下了。
但林玉芬的婚事,卻再也沒有辦法悔去。那個病秧子沒有堅持幾日,就撒手去了,林玉芬年方二八,花兒一樣的年紀,就成了新寡。
若是隻是這般倒也罷了,沒多久林玉芬被診出了身孕。
可她的丈夫已經死了啊,死之前也是活死人一個,又如何能夠行房呢。
陳家全族的人,把林玉芬盯上了盪,婦的恥辱柱上,要叫縣尊大人給個說法,這就是縣尊大人養的好女兒。
林縣令為和其劃清界限,當即表示這個女兒不要也罷,是死是活任由陳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