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圖之萬金,比之匪人第一章(第2/2 頁)
。要收拾這二萬金真不容易,但無論如何也得找機會收拾起來!
接下來的宴會,結果是不歡而散。
吉義萬沒想到,伏長生邀請自己去飲宴的目的,原來是為了索要神木棒!
由於神木棒原是伏長生的哥哥伏龍炎所擁有過的東西,伏長生想要把它討回去。嘴上說是贖回,拿了價值幾百金的金銀珠寶要跟吉義交換。
吉義簡直目瞪口呆。沒想到竟有這種人,自己救了他,他沒有怎麼感謝,反而要討回寶物。
本來按道理,吉義救了伏長生及其全軍,就算拿千金來答謝吉義,也不為過,哪有借宴會之機拿出幾百金就要交換至寶之理?
吉義當然不會答應。一來,神木棒如今對吉義十分重要,能夠讓法力很有限的吉義有辦法實現法力源源不絕,戰鬥之時透過擊打碰觸敵人法師來補充自己法力,以戰養戰,意義非凡!二來,吉義憑本事得到這件至寶,甘冒大險出生入死才得到,憑什麼要給人贖回?三來,哪怕是原主伏龍炎還沒死,也不可能讓吉義還他神木棒!畢竟伏龍炎也不是這寶物的固有主人,也是憑本事奪取的。這寶物歷來輾轉於多少人的手中,不知曾有過多少的主人。難道以往的主人或其親友,來向吉義索要,吉義都得還給他們不成?
正所謂:“天命無常,惟有德者居之。”寶物也是這個道理,並非誰人所固有,只應給有緣分又有能力的人得之。沒有能力的人得了寶物,其實容易惹禍,結果反而不妙。
伏長生是家中幼子,自小驕縱的人,沒有跟隨父兄辛苦創業的經歷,迄今做什麼也不用功,見識淺薄,卻還偏偏自以為是。他以為他有了神木棒,就可以在江湖上橫著走了!豈知神木棒並非隨便什麼人都能用好,必須要很高強的武藝、很豐富的應敵經驗。吉義要不是從小打野獸、長大打敵人的許多年經驗,怎能把神木棒使得出神入化?伏長生連這樣淺顯的道理都不明白,憑著在大哥死後被人推為首領,不勞而獲取得的地位,便敢任性妄為,要“贖回”大哥生前擁有過的神木棒。
吉義卻不用遷就伏長生,直接拒絕。也不用多講道理,與其講理費心費力,沒這個工夫。橫豎江湖上明理的人,大家都知道這個道理,就算傳出去,也不能說吉義不對,要說也只能說伏長生不知好歹。所以吉義並不怕他,說得不歡快了,就告辭離去,好在也沒喝酒,昂首闊步而去。
伏長生要頭領們拉回吉義,要再好好理論。頭領們暗暗懊悔,真不應該叫這樣一個人來繼任首領,真是丟人吶!他們沒人吭聲,沒人要去拉回吉義。幾個女將稍微勸一下伏長生,說神木棒已經是人家吉大俠的了,人家不肯交換回來也沒辦法。伏長生聽了默然不語。
這時候薛雪麟突然心生一計。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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