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1/4 頁)
有人說,曹氏與夏侯氏累世婚姻,所以《三國志》才把諸夏侯曹合傳。持此論者,理直氣壯地說:同姓不婚是古代禮儀,曹氏與夏侯氏累世聯姻,根本就不可能是同出一族。這裡有個偽前提:曹操父子是守禮儀的。其實,東漢末年,禮崩樂壞,曹操父子更是率先破壞所謂綱常。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曹丕篡漢稱帝,其對風化的破壞,豈是同姓通婚所能比的?曹魏最搞笑的,就是漢獻帝是曹操女婿,而曹丕卻娶了妹夫獻帝的兩個女兒,這輩分還真不知道怎麼算,獻帝在地下碰到老曹該叫“岳父”還是“親家”?這麼有傷風化的事情,曹氏都能做得出!更傷風化的是,曹操死後,“一七”未過,曹丕就把侍奉父親的宮女叫到了自己的床上。如此曹氏,還顧及同姓通婚嗎?何況,那時同姓通婚的,又不止夏侯和曹兩家。當時的王基和王沈兩位重臣是親家,且兩王還都是當時一代大家名儒。濮陽太守劉暇和同姓劉疇也通婚。何況,戶口本上,夏侯惇和曹操兩家,一個姓夏侯一個姓曹。
自古以來,婚姻就是權力博弈中的一枚重要棋子。夏侯氏手握軍權,曹氏借婚姻關係對此進行拉攏或牽制也是理所當然的。再一點,曹操和夏侯氏僅僅是同族,早就出了五服,血緣關係近似為零了,僅在族譜上還能看出N年以前是一家人。即使今天的婚姻法也只是禁止三代以內血統的婚姻。因此,婚姻關係不能排除曹操與夏侯的血緣關係。
又有人說,曹騰兄弟若干,他完全可以從兄弟那裡抱養一個孩子。這個說法被袁紹駁倒了。官渡之戰前,袁紹照例先進行政治譴責,他找來全國知名作家陳琳寫了一篇通電性質的檄文,說曹操的父親曹嵩“乞丐攜養”,這就是罵曹嵩不知是從哪裡討來的野孩子。雙方為敵,都願意用最具殺傷力的武器。在極重門閥出身的東漢末年,罵曹操是野種,其殺傷力相當於核武器。
袁紹和曹操是光著屁股一塊長大的發小,二人還一起做過搶人家新娘子的勾當,彼此知根知底。袁紹的話起碼推翻了曹嵩是從曹騰的弟兄們那裡抱養的判斷。如果曹嵩真是曹騰從弟兄們那裡抱養的,那就叫“過繼”,不叫“乞丐攜養”。
曹騰官至大長秋,是全國太監總頭目,不會隨便討養一個來歷不明的孩子。否則,要是有遺傳病咋辦?因此,曹騰必須領養一個知根知底的孩子。太監天天窩在宮裡,也就是認識京城裡的同僚,可是這些同僚不會平白無故地把兒子送給他的,即使人家願意送,曹騰也不一定願意養———養大了人家再要回去咋辦?幸好,曹騰並非出生於花果山,他的老家在沛國譙縣。在那裡,有一家人,是貴族之後,但是到了東漢末年早已經沒落,連兒子也養不起了。這就是夏侯氏。
汝陰侯夏侯嬰是和劉邦一起打天下的人,官至太僕,掌管皇帝輿馬和出行,是皇帝的心腹。夏侯嬰最大的功勞是救了漢朝的第二任皇帝孝惠帝劉盈,不過,當時劉盈還不是皇帝,僅是一個孩子;要害劉盈的也不是別人,是自己的親生父親劉邦。
當時劉邦在彭城被項羽打敗,乘車馬急速逃去,駕車的就是夏侯嬰。半路上夏侯嬰遇到了同樣逃亡的漢孝惠帝和魯元公主,就把他們收上車來。馬已跑得十分疲乏,敵人又緊追在後,漢王特別著急,有好幾次用腳把兩個孩子踢下車去,想扔掉他們了事,但每次都是夏侯嬰下車把他們收上來,一直把他們載在車上。夏侯嬰趕著車子,先是慢慢行走,等到兩個嚇壞了的孩子抱緊了自己的脖子之後,才駕車賓士。漢王為此非常生氣,有十多次想要殺死夏侯嬰,但他最終還是逃出了險境,把孝惠帝、魯元公主安然無恙地送到了豐邑。
後來,劉邦做了皇帝,再也不用扔下孩子不管就逃跑了。孝惠帝和呂后非常感激夏侯嬰在逃亡路上救了孝惠帝和魯元公主,就把緊靠在皇宮北面的一等宅第賜給他,名為“近我”,意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