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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杞以前在一個私廚餐廳做事,根據元榛打聽出來的資訊,她的廚藝相當不錯。但住在一起的這幾天,她跟他們一起吃外賣,從未有自己動手的意思。倒不是說元榛他們點的外賣簡陋。當然不簡陋,一頓百是常有的事兒。但騎手交給物業,物業再開著車給送上來,這樣一頓折騰總歸不如現做出來的好。元榛有一回故意沒點外賣,讓陳霖去煮了粥,結果粥都煮出焦糊味兒了,苟杞也仍面不改色吃下去了。
一個私廚如果對入口的東西都沒有要求了,這種情況就確實非常棘手了。
同住的第四天下午,黃雨時來了。她跟苟杞打了個招呼,扔給她一個超大尺寸的皮粉色行李箱,說是胡不語給她準備的,然後跟元榛去了起居室。
苟杞以為是個空箱,結果隨手一拎竟沒能拎起來,她將之推到自己的臥室,放倒開啟一看,裡面林林總總各種物什塞得滿滿的。有冬春兩個季節的衣服和鞋子,有全套護膚品和化妝品、有剛上市的新款水果手機、有米色棉花娃娃等等。
最上頭有個便簽紙,用蠅頭小字寫著「苟杞,我是按照我自己的箱子原樣給你收拾了一份。如果你還需要什麼,給我打電話」。落款是帶著簡筆笑臉的「胡不語」,再往下一行有個小括號,括著胡不語的手機號碼。
苟杞抱著膝蓋蹲在地上,眼睛一眨也不眨地望著眼前攤開的箱子。她以前也曾帶著行李箱出過門,啊,應該說是搬過家。但她自己整理的行李箱開啟就是一團亂麻,資料線勾纏著塑膠袋繫了個死疙瘩、唯一的一雙高跟鞋不知被什麼東西壓出個再也彈不回去的小坑、半箱衣服給沒用完的洗髮水染上濃濃的香精味兒……總之,不體面極了。
苟杞伸手拾起憨態可掬的棉花娃娃,不做聲蹂丨躪了一會兒,然後有些拘謹地輕輕貼向自己的臉。一線天光自未關緊的窗簾縫隙裡擠了進來,靜悄悄落在她的長睫毛上。但那暖融融的溫度仍是驚擾了她。片刻,她將娃娃放回原位,合上行李箱,再起身「刷」地壓緊了窗簾。
起居室裡,黃雨時聊完正事兒,跟元榛聊起樓上那位。
黃雨時不管是作為元榛的經紀人或是作為朝歌管理層的二把手,當然更願意直截了當給苟杞一筆錢了結這個事的,就像苟杞自己說的那樣,元榛不是個閒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作為元榛的小姨,她由衷感謝她救了自己的大外甥,所以她接受並支援元榛把她放在身邊拉她一把的做法。
「……也太不愛說話了,上一個我見過像她這麼不愛說話的是昆琦。」黃雨時露出無奈的表情。
元榛不同意黃雨時的比喻——昆琦是個聾啞人。但他原則上同意黃雨時的結論。苟杞確實很不愛說話,當然,她並非一句不說,當你的問題直向她而去時,她會用簡短的句子回覆你,但沒有情緒沒有活泛氣兒,當然更不用奢望你來我往的交流。到現在為止,他印象裡她唯一帶著情緒說的話,就是那句「她看起來是不是很像打地鼠遊戲裡的地鼠」。
「大概本來就是內向的性格,然後又遇上了什麼事兒。」元榛說。
兩人聊至將近晚飯時間,黃雨時喝掉杯子裡最後一口水,起身準備離開。
「以前進組最多帶兩個助理,這回直接帶三個過去,要是碰到個把挑事兒的,估計得出點新聞。」黃雨時向外頭走著提醒他,「不過你不用理,我來應付。」
元榛跟著她出來,不當一回事兒地道:「不然就說她是遠房表妹,跟著來劇組玩兒?」
黃雨時聞言給了他頗有深意的一瞥:「不要撒這種以後有個萬一不好圓的謊。」
元榛頓了頓,大腦將這句話重新篩了一遍,了悟。他露出「你想多了」表情。
第四章 我把雞蛋整個杵她喉嚨眼兒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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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