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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聞哲說,「故事並未就此結束。」
屠休瞳孔微縮,立刻想到唯一的可能,問:「沒抓到犯人?」
聞哲頷首:「我想要明確的結果。無關法律或正義。我想要一個能呈現出所有真相的結果。」
因為他就是這種人。
「甚至包括那些殘酷的細枝末節。」
他還想復仇。
「仇恨是一種極為深刻的東西,始終能臨駕於一切情感之上。」
於是,他收集了所有的資料,經常回到劫案發生地點反覆調查,逐一拜訪了當時在場的人。
「無論是恰好路過的人,後續跟進報導的記者、急救人員、醫生以及所有的警察和相關人員,卻發現他們的證詞裡都有一種詭異的『統一口徑』。」
雖然那裡有監控,卻沒有人願意出庭作證。
「因為那是輕罪,而不是重罪。」聞哲說,「可我當時還過於單純,根本不知道二者的區別,更自己渴求答案有什麼錯。因為我只是想知道事情為什麼會那樣,而不是將它當成一樁再普通不過的遊客劫案,直到它逐漸演變成了種族仇恨案件並被徹底壓了下去。」
所有目擊者都看到了一個膚色偏深的犯人,並且警察也將犯人認定為非裔。
「受害者卻是一個有著典型亞裔外表的女人。是大環境下排斥的族裔。碰巧路過的人能幫忙叫救護車和警察已經是最大的仁慈。」
屠休恍然大悟:原來根本就不是什麼遲來的反抗期,而是小機率事件的降臨讓聞哲體會到了普通人面對社會時的無力感,而任何小機率犯罪案件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就不再是能一語帶過的小機率事件,而是100機率帶來毀滅性結果的災難。
從那一刻起,少年必須立刻褪盡最後一點迷茫與青澀,迅速成長為可以獨當一面的成年人,否則就會失去活下去的可能。
「因為她的亞裔外表,確切的說是東亞外表;因為她很瘦,看起來沒有反抗能力;因為她隨身帶著百元面值的現金,肯定是有錢人;因為有錢的東亞人不可能會在乎那幾百的小錢,施捨給窮人也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她沒有立刻交出手裡的那500現金和手機,還妄圖反抗;因為犯人比她膚色更深,而她只是一個碰巧走進治安混亂街區的無知遊客……有無數個的理由能排在懲治犯罪之前,排在種族輿論之下,讓真相變得無關緊要。
「畢竟是在極端政治正確的大環境下,這種情況就是會被警察擅自判斷為『毫無線索』且無法偵破案件。即便碰巧抓獲了罪犯,也會因為損失金額較小,而被限制在輕罪範圍內,隨後就會被檢察官將其歸類於『為了節省法律資源,必須簡化審判流程,而不予起訴的輕罪』的範疇……所以調查從一開始就註定了會不盡如人意的結果,而犯人自然也能站在行兇後不見蹤影。」
聞哲就此改變了自己的人生規劃。
「我集中所有的精力,用所有能擠出來的時間去自行調查。可我並不熟悉當地的法律程式,自然到處碰壁。」
他只得去讀法律。
「可惜學法律對於調查犯人或真相其實並無幫助,只能讓我明白了這裡自有其一套怪誕的、我即便能瞭解,依舊無法理解的執行邏輯。」
直到他因為「經濟問題」,不得不分出一部分時間,去聯絡「華爾街的朋友」,進行能創造金錢收益的有效社交。
「直到我親眼見到了其執行模式,我終於明白了一切真相的根源並不在法律,也並非是意外或機率,而是透過法律手段打造出的一套已經踐行了上百年的政治模式,或者說是一種專屬於北美的可笑政治遊戲。」
隨後,他又明白了那些可笑的新自由主義和新保守主義是什麼貨色,自然也明白了他父母認知中的北美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