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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乎”,可從。
【譯文】
有人責難說:“《論語·鄉黨》上說:‘遇上炸雷暴風人一定會改變神色。’《禮記·玉藻》上說:‘有狂風炸雷暴雨那麼人一定會改變神色,即使是夜深也一定會起床,穿好衣服,戴上帽子坐正。’因為害怕天發怒,害怕懲罰到自己頭上。如果打雷不是天發怒,雷擊不是懲罰過錯,那麼做官的為什麼會被嚇得變色心跳穿上朝服而端端正正地坐在那裡呢?”
【原文】
23·21曰,天之與人猶父子,有父為之變,子安能忽?故天變,己亦宜變。順天時,示己不違也。人聞犬聲於外,莫不驚駭,竦身側耳以審聽之(1),況聞天變異常之聲,軒■迅疾之音乎(2)?《論語》所指,《禮記》所謂,皆君子也。君子重慎,自知無過,如日月之蝕,無陰暗食人以不潔清之事,內省不懼,何畏於雷?審如不畏雷(3),則其變動不足以效天怒。何則?不為己也。如審畏雷,亦不足以效罰陰過。何則?雷之所擊,多無過之人。君子恐偶遇之,故恐懼變動。夫如是,君子變動,不能明雷為天怒,而反著雷之妄擊也。妄擊不罰過,故人畏之。如審罰有過,小人乃當懼耳,君子之人無為恐也。宋王問唐鞅曰(4):“寡人所殺戳者眾矣,而群臣愈不畏,其故何也?”唐鞅曰:“王之所罪。盡不善者也。罰不善(5),善者胡為畏(6)?王欲群臣之畏也,不若毋辨其善與不善而時罪之,斯群臣畏矣。”宋王行其言(7),群臣畏懼,宋王大怒(8)。夫宋王妄刑(9),故宋國大恐。懼雷電妄擊,故君子變動。君子變動,宋國大恐之類也。
【註釋】
(1)竦(s%ng聳)身:形容很害怕的樣子。審:仔細。
(2)軒:章錄楊校宋本作“軯”,可從。軯■(p5ngk5砰苛):與“砰磕”字通。巨大的響聲。
(3)審如:疑“如審”之誤倒。下文有“如審畏雷”,可證。
(4)宋王:指戰國時宋王偃,又稱宋康王。公元前328~前286年在位。沉醉於酒與美女。後齊、魏、楚攻宋,兵敗,被殺。唐鞅:宋王偃的相。
(5)罰:上下文皆言“罪”,此不得獨言“罰”,故疑“罰”系“罪”形近而誤。
(6)胡為:為什麼。
(7)行:做,辦。
(8)宋王大怒:與上下文義不相應,疑作“宋國大恐”。下文有“君子變動,宋國大恐之類也。”正夏述此語,可證。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淫辭》及高注。
(9)妄刑:胡亂施刑。這裡是亂殺人的意思。
【譯文】
我說,天跟人就同父與子一樣,父親被某件事而改變神色,作兒子的怎麼能不在乎呢?所以天改變神色,自己也應該跟著改變神色。順應天時,以表示自己沒有違背天意。人聽見狗在外面叫,沒有不驚慌害怕的,於是就毛骨悚然地側著耳朵仔細地聽動靜,何況是聽到天改變神色發出不尋常的、砰磕一聲迅猛巨大的聲響呢?《論語·鄉黨》上指的,《禮記·玉藻》上說的,都是道德高尚的君子。君子做事慎重,自己知道沒有過錯,即使有過也像日食,月食一樣明顯,不會有暗中拿不潔淨東西給別人吃的事,自我檢查沒有可畏懼的,為什麼要害怕打雷呢?如果真是不害怕打雷,那麼他們變色心跳就不足以證明打雷是天發怒。為什麼呢?因為雷不是針對自己響的。要是確實害怕打雷,也不足以證明是在懲罰暗中有過錯的人。為什麼呢?因為雷擊殺的,很多都是沒有過錯的人。君子是害怕偶然碰巧被雷打,所以恐懼變色動心。這樣說來,君子變色心跳,不能證明打雷是天發怒,卻反而表明雷是在亂擊殺人。亂擊殺人而不懲罰有過錯的,因此人害怕雷。如果雷真是在懲罰有過錯的,那麼邪惡的人就該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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