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爭搶(第2/2 頁)
哥手裡有錢,可以隨時上馬這個專案。
臨近中午的時候,趙小強剛在村口新開的一家飯館定了位置,黨政辦打來電話催張華返回政府,張華也沒做耽擱,與趙小強和王春年兩位握了手後,駕車返回。
回到鄉政府快十二點了,張華在食堂吃完飯,回到辦公室看黨政辦送來的一份材料。
這是一封告狀信,是省信訪辦批覆後轉回來的,事情很簡單,一個老百姓被同村裡的另一家有勢力的打死了,截止今日已經五年之久了,無人過問。
事發時是傍晚前,天還沒黑,有幾十名老百姓在現場都看到的。
接警後,派出所與刑警隊相繼到達並處警,直至今日沒有下文,兇手至今每天還在塔溝街道上做著河沙的生意。
下午上班後,張華去了一趟派出所,說明了來意,所長告訴張華,目前派出所的全部民警都是最近兩三年、三四年間過來的,以前的那些民警要麼就是退休了,要麼就是調離了。
他表示會在兩天之內找到這個案子拖延的原因並向張華彙報,張華與所長握了手就出了派出所往政府大樓走去。
走到二樓,正往自己辦公室方向邁步的時候,副鄉長鄭山江從他的辦公室伸出手來攔了一下他,張華抬頭,只見他伸出一個手指在嘴巴前“噓”了一聲,然後一指樓道的另一頭。
張華不明白怎麼回事,卻被鄭山江拉進辦公室:“不要說話,聽。”
學著鄭山江的樣子,側耳聽,樓道里這時傳來了聲音:“你說吧,你允許讓我帶多少錢?這錢還是我跟張鄉長打借條借過來的,你總不能全部攬著不放吧?”
這是袁心萍的聲音,似是從書記辦公室傳出的。
孔富文書記說道:“你想招商引資,那本來就是你當鄉長的職責,我不攔著,但是你總不能不管黨委政府的死活,全部把錢花出去吧?
錢花完了招不來商怎麼辦?一兩百人的工資與吃喝拉撒怎麼辦?”
“怎麼辦?這錢還是張鄉長人家託私人關係搞來的,本來是貧困村的補貼款,我也是想辦法趕緊賺錢再還給張鄉長的。”袁心萍大聲說。
“什麼?你要搞清楚,這錢是張鄉長跑來的不假,但不是張鄉長的私人的,是塔溝鄉黨委政府的,是張鄉長幫著黨委政府跑來的資金。
歸黨委政府管理使用,你說你外出招商引資需要費用,我給你留一部分怎麼了?”孔書記的聲音也提高了。
“姓孔的,你不要沒事找事,我是鄉長,這錢歸政府管理,沒有我籤批你一分錢也別想動。”
“你是鄉長不假,你別忘了前面還有一個‘代’字呢,就是去掉代字,你也歸我黨委管理,你懂不懂?
你原來是怎麼當的政府辦主任?”
“我怎麼當的也比你強?你去一個局就垮一個局,你這個局長當的好?”
鄭山江捂著嘴巴偷笑,張華這時才發現,二樓走廊異常的安靜,每個辦公室都伸出一個腦袋,在認真的聽著孔富文和袁心萍的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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