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影視投資(第1/3 頁)
穆雲海昨天上午單獨給在燕京的宋祖馨去電,詢問上邊的具體情況,得到反饋,上邊在最遲國慶前會頒發三張影視製作執照。
本來上邊的意思三張都會給在燕京註冊的影視公司,其中兩家是光線傳媒、華億影視和另外一家。
在宋祖馨的努力下,另外一家不是太走運,好像被宋姐截胡了,宋姐把這一張製作廠牌留給了自己。
穆雲海也不知道宋祖馨有如此大的能量,為了能在這些人中拿到話語權,不得不狐假虎威一把,“您過獎了!我不過是在和我姐閒聊的時候瞭解的一些情況,在這裡班門弄斧了。”
平心靜氣地等待著林雲東接下來的話。
“哦!請問你姐是哪一位啊!竟然比我們這些相關從業體制內的人還了解得透徹。”顧衡有點不服氣。他覺得穆雲海知道的訊息應該是眼前這個紅二代透露的隻言片語,具體情況就沒有自己知道的那麼清楚了。
“我姐是宋祖馨,今年春晚我姐演唱的《荷塘月色》就是我給她做的詞曲。我和宋姐比較投緣,宋姐就認了我做弟弟!”
孫傳和三人聽到穆雲海如此說,都露出震驚的表情,只有老導演黃祖模懵懂無知。
林雲方原本在穆雲海面前雖然表面一副長輩的態勢,聽他這麼一說,心裡琢磨,“這個穆雲海看似一副人畜無害,實際卻是有如此深厚背景的人,看來以後要和他好好打好關係才行。”
片刻後便聽林雲東說道:“幾位知道,我是做金融的,手裡有幾個錢,在魔都開個影視公司怎麼樣?”
在座都是明白人,林雲東這個提議還是有些底氣的,不講資金問題,就是在魔都的人脈也不用擔心,唯一缺少的就是能使公司開門紅的作品,雖然題材不少,但哪有《最好的我們》這樣大火的原著那樣保險呢!
這可是有龐大的讀者基礎的,電視臺也不是傻子,只要質量過得去,購買力還是不成問題的。
穆雲海沉思了一會,“我瞭解方叔的意思,方叔的想法無非是兩個,第一個,自己成立一家影視公司,然後購買我的《最好的我們》改編權,像燕京那些影視公司一樣,掛靠上影廠或者魔都電視臺,製作成電視劇,對包括央視在內的電視臺出售播放權。
第二就是和我合資成立一家影視公司,讓我以版權作為投資或者讓我再出一部分資金,在公司佔一定的股份。
是這樣吧!
林雲方原本是這樣考慮的,但現在他改變主意了,點點頭,其實不存在你說的第一種。既然你拒絕了商都、湘省、臺省中視,我不可能再採取第一種方式和你合作,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嗎!
最好是我們合資成立影視公司。也不要你拿出資金,《最好的我們》作為股本,製作費用全部由我來出,我可以給你60%的股份。我也沒有時間,再說也不是太內行,只要公司賺錢,把我那一份分紅給我就行。”
原來他只准備給穆雲海10%,最多20%的。
有時候在特定的環境下,金錢不是衡量事務的首選了。
穆雲海對林雲方給的持股方案沒有得意忘形,知道這裡並不是自己的人品爆發,唯一說得通的就是跟宋祖馨有關了,越是這種時候自己越要冷靜,有些錢能拿,有些錢拿了就燙手了。
“我知道,以《最好的我們》原作為股份入股公司,給我20%股份,我是佔大便宜的,更何況,林叔還讓我持股60%,這等於白送我錢啊!
但方叔有沒有想過,你是做金融的,貿然進入一個並不瞭解的領域,有可能有投資失敗的風險,無論電影還是電視劇從編劇開始到成片是一個龐大的工程,這方面你可以問問在座的專家。
燕京現在進場的幾家民營企業,開拓者都是影視行業的內行,就拿光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