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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我真的覺得挺好,千萬別扔,這個我要吃的,說不定,跳跳也喜歡。”
陸貽林走過去,又切了一個,證實了自己的話。
他最近嘴裡淡而無味,這個剛好。
跳跳晚上回來,陸貽林給兒子切了個,招呼人,“我買了橙子,很好吃。”
跳跳興高采烈的跑過去,咬了一大口,小臉立馬皺成一團,表情變化多端,吐了吐舌頭。
不可置信的看著自己老爸,小傢伙有那麼點委屈。
“不喜歡嗎?”
“好酸。”跳跳嘟起了嘴巴。
“是有那麼點,但是我覺得還挺好吃的。不是嗎?”
跳跳堅定了搖了搖頭。
陸貽林摸了摸鼻子,奇了怪了,怎麼都不喜歡吃,“那好吧,我自己吃。”
父子倆,以前口味不是挺和諧的嗎?小孩真是嘴巴越來越挑。
李錢搖了搖,看著坑了兒子的某位,旁人看到了,得懷疑到底是不是親爹了,他回頭給跳跳找了蜜餞,含在嘴裡。
李錢是要很大的毅力,才能不去扔掉那些酸橙子,三兒什麼時候變得這麼節省了,這麼難吃的橙子,也難為他了。
那一堆橙子,最後就只有陸貽林一個人吃,他每天吃幾個,到了十一,出國臨走之前,那堆橙子還被他消滅了一個角。
陸貽林吃上癮了,還拿著袋子裝了點,帶在路上吃,他怕路上買不到,那麼合乎心意的橘子……
☆、第一百零一章
一家人從北京出發,旅途長達三十個小時,跳跳年紀還小,陸貽林擔心小傢伙一直在飛機上,會覺得累或者是無聊,出來玩又不趕時間,就故意放慢了步調。
在轉機的城市停留了一天,休息夠了,然後才飛往阿根廷的首都,聞名的藝術之都——布宜諾斯艾利斯。
這還不是最終的目的地,兩個人要去的世位於門多薩的紅酒旅店,那是兩個人第一次遇見的地方。
在遙遠的異國他鄉,現在想來,也算是一種緣分。
當初陸貽林一身狼狽匆匆回國的時候,怎麼也沒想到,會和在旅店裡共度一夜的男人,再次踏足這裡。
那家旅店對他們三個人來說,都有特殊的意義。
在往後的歲月,幾乎每過幾年,趙世承和陸貽林都會去一次,去品嚐這裡的葡萄酒,小住一段時間,不過陸貽林很注意,再沒有喝醉過,當然,也就再沒走錯房間。大概是他已經找到了最對的那個人。
他們開始還帶著跳跳,隨著跳跳一天天長大,兩個爹就不帶著兒子玩了,去過自己的二人世界。
雖然不是最終目的地,這個城市,卻也值得讓人花上幾天時間去遊覽,兩個人辦得是工作簽證,時間很長,所以很悠閒。
陸貽林個人很崇拜聖馬丁,所以先去了總統府,長命不滅的火焰,儀仗隊整齊劃一的步伐,在衛兵守衛下的將軍靈柩莊嚴肅穆。
接下來的兩天,一家人又零碎的去了些景區,還在市區逛了一路,買了不少的有特色的東西。
阿根廷的官方語言是西班牙語,但是有相當一部分會說英文。
趙世承會一點基礎的西班牙語,但他久居國外,英文說得相當地道,所以溝通起來完全無障礙,特別的順利。
陸貽林雖然知道對方是學霸,還是被震驚了,他決定以後出國旅遊,一定要抱緊趙先生的大腿……
讀大學的時候,他勉強過了四級,但是這麼些年,本來就學得馬馬虎虎的英語,也差不多都忘了……
看著趙世承,陸貽林突然有了決心,要把英語再撿起來,當然,他不能保證是不是一時的興起,至少這一刻,他確實下了決心的。
迥異於中國的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