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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見有人大聲叫她的名字。她抬起頭,看見費志剛從馬路對而直衝過來,把她抱住。她把頭擱在費志剛的肩膀上,說爸爸不要我了,我沒地方去了。
費志剛讓她抱了會兒,然後一點點把她推開。從口袋裡摸出個盒子開啟,裡面是枚白金戒指。他就在人行道上跪下來,說,嫁給我,好嗎。
兩個人的婚禮在一年半後舉行。拖了這麼長的時間,是因為柳絮和柳志勇的關係始終沒有修復,而費志剛的父母堅持要求親家能出現在婚禮上。父女倆自那個下午後再沒見過面,雙方各不讓步,連柳絮的東西,都是費志剛一次次去她家裡取走的。費志剛感覺如果柳絮服個軟,事情還是能緩和下來的,但是柳絮不願意,她說我這輩子就這樣了,怨誰呢,我永遠不原諒他,我就當沒有這個爹,我就當自己是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這件事情你別勸我,你要娶的是我不是我爹。一說到這事柳絮就會激動起來,費志剛也只能放棄。每次費志剛去柳家,馮蘭總是把他拉到小房間裡問柳絮的情況,後來還讓他牽線偷偷見了柳絮幾次,但柳志勇一直鐵板著臉,不怎麼和他說話,好像既然不再認女兒,自然也就不存在什麼女婿似的。
二〇〇二年的七月份,柳絮懷孕了。這下子婚期沒辦法再拖下去,費志剛的父母只好讓步。婚禮放在錦江飯店小禮堂,女方家屬除了柳志勇之外都到了,他只管自己不來,其他人倒不作阻攔。定賓客名單的時候,柳絮說了一句,能不能別叫同學了。費志剛問為什麼,這好像有點不成樣子。柳絮心裡的原因無法宣諸口,就不再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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