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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酒是否兌得恰到好處,我們是不會付錢的。”
我堅持站著喝,他們一杯接一杯地給我倒酒,說我喝一瓶他們就再要四瓶,我咕嚕一口氣喝了一瓶後,覺得有點昏,離開後走到洗手間,翻江倒海地吐起來,幾乎將膽汁都要嘔出來,淚水也一把把地流,稍微舒服了後,我洗了把臉,嘗試做了幾次深呼吸,又去推銷。一位獨飲的中年人看到我吃力的樣子問:“你不舒服?我給你買兩瓶,今天就別再做下去。”說完,他抽出四張1oo元的大鈔,我猶豫了一下,拿起錢,深深地向他鞠了個躬,急急忙忙給他去拿酒。
那天回到校園裡已是凌晨五點,靜謐的樹梢有落葉飄零的聲音,未明的天空有朝霞滿天,我象做了一場夢,回到學校才是我真實生活的開始。
誘惑是隨時隨地都會有的,抵制了一次誘惑,就是避免了一場錯誤,在人生的道路上才能始終不偏離自己的方向。有兩個叫“老宋、小張”的人,每星期六必來,每次都要五瓶以上,而且次次都是專門幫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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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日記(連載)(48)】………
有錢就有情一個令嫖客";感動";的小姐故事
他確實是我的朋友,雖然他也確實是個嫖客。
當然,我們認識的時候,他還是挺純潔的,後來他南下,打工、創業、家,成了世人眼中的大款了,也理所當然地演變成嫖客。
慣了錢和想錢的人,應該老道得如同千年狐仙了吧?不曾想,有一次他居然也會被感動。
事情是這樣的,他和朋友去一家夜場尋了兩次歡,第一次他找的小姐感覺還不錯,第二次就還點了她,但是,嫖客和小姐之間自然是不多言語的,不知道小姐有沒有思想,但是嫖客多半是心思縝密的,說什麼也不能讓想錢的人知道自己有錢啊,於是,他們的關係大約只建立在物理碰撞和現金交易上。
第三次,他出差幾天才回來,剛回深圳就被朋友截道(當然,也可能是他截朋友的道),家都沒回就立刻去了歡場,席間人手一位專業女子盡心盡力地服侍,他還是點了先前的那位小姐,坦率地說,他就算是嫖客也還嫖的有點傳統,走老路。從這點來說,倒還是有利於小姐的從良前景。
只是那次之後,他便再也沒有去過那家歡場,再也不肯見那位小姐。
因為,他後來聽朋友說了,那位小姐看到他出差回來的辛苦,還有點邋遢的襯衫後,就去商場給他買了件襯衫準備送給他,而那件襯衫居然要四五百塊錢。朋友給大款電話問他要不要收下,人家特意買的他的特大尺碼,大款聽說後居然感動得厲害,事後和我說起的時候也還是唏噓不已,說,四五百塊啊!
我不解地問,你為何沒有收下,而且從此不肯再去?
大款深思熟慮說:其一,要是我再去一次收下她四五百塊的禮物,我最少那次要在她身上花到二千塊錢;其二,我感動一次不容易,沒有勇氣去面對。
聽了他的話,突然覺得我的大款朋友也蠻可憐的,人面場上前呼後擁;公司裡至高無上;歡場裡一擲千金,卻被一份四五百塊的小姐情義感動得刻骨銘心,可見他的內心世界裡是何等的蒼白和孤獨。
我的理解,當過一次嫖客,那終身都無法否認嫖客的身份,嫖客花錢買肉,無可厚非;但是**花錢買情義,倒是顯得有幾分稀奇。
還是廣東人睿智,早在白話裡就說出了奧秘,把“錢”讀做“情”,那自然“情”也就讀做“錢”了。
莫非,有錢就算是有情了?
但願,只是針對嫖客而言。
19歲那年,胡豔考上了大學,由於家境貧寒,她不得不輟學打工。起初,她遭人欺騙誤入歧途而**,後來,她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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