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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日記(連載)(23)】………
一位法學家曾說過,法律是與人們的生活聯絡得最緊密的社會要素。作為法律的執行者,警察與公眾的聯絡無疑也是最緊密的。在與警察打交道的過程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際遇、感受和認識,如果要問他們對警察的印象,就會現得到的答案是各種各樣的。有的可能會說,警察嘛,就是專門罰錢的,你看每天街上有那麼多的警察,總是在不斷地攔住車輛或行人,然後開罰單收錢。有的可能會說,警察嘛,就是可以隨便使喚的人,家裡要換煤氣了,鑰匙被關在屋裡了,只要打11o,馬上警察就會來幫你處理,而且不要錢。有困難,找警察嘛……
這樣的答案我也聽到過很多次。作為一名警察,我深深地感覺到,現在有的人對我們這個群體的瞭解和理解,實在是太表面與膚淺了。這些年來,儘管國家在警務保障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警察的生活條件、工作環境得到很大改善,但在嚴峻的社會治安面前,警察所承受的各種壓力仍然是極其沉重的,各種“苦難累險”也遠遠出一般人的想象——
警察之苦苦在何處
按理講,警察屬於政府行政執法序列,吃“皇糧”之人,經費應該得到保障,但是長期以來,公安經費短缺嚴重影響著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據統計,1998年全國公安機關因經費短缺,民警個人墊支執行公務的差旅費未報的高達3.49億元,而這些錢中的一大部分是民警用來養家餬口的。有的貧困地區,甚至連民警的基本工資、醫療費用都缺乏應有的保障。
由於經費短缺,一些公安機關的裝備遠遠不能適應日益繁重的執法任務。貴州省1594個派出所沒有配備交通、通訊工具,甘肅省52%的派出所沒有配備汽車,43%的派出所沒有安裝電話。經費缺乏,警力不足,但公安機關的任務非但沒有減輕,反而有日趨加重之勢。
就拿11o報警服務來講吧。11o接處警是在基本不增加警力或只增加少量裝備的情況下實施的。鐵道部為了列車提增加了數個億的投資,進行了大規模的路況改造,裝備了新型的高列車,而實施11o報警服務,其人員、經費、裝備,都要*各級公安機關自己設法解決。真正的苦還不在於此,而是在接處警時遇到的困難和尷尬。常州有一個兒孫滿堂之家的兒子打11o要求每天上樓為其單身居住的母親倒垃圾,轄區派出所民警只好派人幹這個差事。更有甚者,2oo1年元月份,武漢一名職工早上懶得起床,竟打11o要求民警代買早點,而接警民警也只好買上點心,送到“求助者”家中。南京市公安11o在2ooo年為出門忘帶鑰匙的群眾開鎖6ooo多起,而南通市一名民警為了幫群眾開鎖從樓上掉了下來,獻出了自己年僅27歲的生命。
警察之難難在何處
大凡國土上生社會治安之事,如火災、車禍、爆炸等重大事件,造成大的社會影響,公安機關的負責人都難辭其咎。公安機關所承受的壓力是巨大的。明明工廠存在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多次督促整改,但工廠就是不理。工廠關了,下崗工人誰安排?地方稅收誰來交?但如果這家工廠生大火造成重大損失,當地政府要承擔責任,公安機關更是脫不了干係。
生在極少數民警身上的違法犯罪問題,只要在社會上產生影響,往往就會抵消了絕大多數民警日夜奮戰、流血犧牲換來的榮譽。警務工作是一項紀律性、政策性、法律性極強的工作,在建設法制社會的過程中,對警察許可權的規定越來越嚴格,要求也越來越高。警察執行公務,哪怕是工號沒戴,糾正違章沒敬禮,講話態度稍微不注意,都會引起群眾的不滿和投訴。實行11o報警投訴警務人員以來,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為了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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