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部分 法盲1 搶劫(第1/2 頁)
楊警官是個認真負責的警察,沒有愧對於身上的制服,他真的秉公辦理,就像電視劇裡那種。王楠提交證據後,並沒有因為之前跟王楠的嫌隙影響他辦案,而是第一時間分析了案情,報上級領導同意後,在次日對鍾曉飛的父親實施了抓捕。
抓捕過程異常具有戲劇性,鍾父被抓當天,他還在家中和幾個狐朋狗友在酒桌上吹牛打屁侃大山。
他正吹噓著最近透過“招商引資的方式”搞到五十萬,還說錢就在他坐著的床底下,最近準備著如何將手中的資本“化整為零”,幾個酒友一聽有五十萬,紛紛投過去羨慕的眼光。有的遞煙,有的點菸,還有的敬酒,鍾父正得意洋洋地給眾人畫大餅,正向眾人許諾的時候,楊警官把門敲開了。
“你們找誰?怎麼一點禮貌都沒有,我讓你們進來了嗎?戴著大蓋帽就了不起,現在是法治社會,都他媽的給我滾蛋!”
鍾德壯(別看鍾父瘦小,但名字卻很響亮)大呼小叫的呵斥著剛進門的警察,幾個朋友看出不對來,小聲嘀咕著什麼。楊警官向鍾德壯核實身份後,拿出一張蓋著公章的公文展示給他:“鍾德壯,你現在涉嫌搶劫,請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
鍾德壯此時酒還沒醒,朋友卻過來插話了:“我說,你們這些條子是不是搞錯了,鍾總告訴我們說融資了五十萬,怎麼能說是搶劫呢?你們是不是搞錯了?”
楊警官看了眾人一眼:“你們也跟我們回去一趟,做個證人。”
朋友們見狀都閉了嘴,有人不時往床下瞥幾眼。同去的警察發現這一細節,準備當場進行搜查,鍾德壯哪肯讓到嘴的鴨子飛了,必須依靠頭頂法盲的buff加持阻撓辦案。結果可想而知,瞬間被楊警官來了個背摔,雙手背在身後上了銬子。同行的警官就展開搜查,果然從鋪下搜出了一個蛇皮袋子,裡面裝著幾捆現金。
“說說吧,同夥是誰,你又是怎麼搶來的?”
坐在特質審訊椅上的鐘德壯酒醒了,他是第一次來這種地方,看著四周環境,心底生出莫名的恐懼感,結結巴巴地辯解道:“我……我沒偷,我沒搶,是我女婿王楠親手給我的,他……他說要娶我女兒……”
“結婚?”楊警官抬起頭來疑惑地盯著他,鍾德壯被盯得有些心虛,小聲地狡辯道:“是啊,他們要結婚,所以他是我未來的姑爺……”
“啪!”楊警官拍了桌子:“死到臨頭了還嘴硬!要不要我把錄音放給你聽聽?到現在了還想抵賴?你想清楚再回答我,錢是王楠主動給你的,還是你自己拿的?”
鍾德壯眼珠子轉了轉,心想抗拒從嚴,回家過年,反正你們也沒證據。索性心一橫,一咬牙說:“是他主動給我的!”
楊警官懶得廢話,開啟膝上型電腦的播放器,揚聲器傳出的聲音迴盪在審訊室內:“爸,王楠讓你灌成這樣不會有事吧;先別管他了,死不了就行,看看袋子裡的錢有多少;老頭子,這不合適吧,咱們不能拿人家東西啊;蠢娘們兒,頭髮長見識短,你們娘倆兒少管閒事,這傻孩子既然帶著錢來了,就別想再帶著走,咱家沒這規矩。他自己都說了,要和飛飛結婚,彩禮錢我拿他五十萬也不算多。女兒我都養了二十幾年了,難道就這麼白給他?想什麼呢……”
見鍾德壯坐在椅子上發呆,楊警官把事情嚴重性告訴了他:“你將王楠灌醉酒,在他沒有意識的情況下,未經他人許可,以非法的方式取得他人財物,這屬於壓制反抗的行為,在刑法上來講已經構成搶劫罪!不用說五十萬元,就是五萬元,五千元都構成犯罪!王楠的筆錄我們已經做過,跟錄音上吻合。據王楠的筆錄,是你唆使鍾曉飛哄騙王楠到家中吃飯,後將可引起麻醉的不明物投入王楠酒中,並誘導其喝下。我勸你最好配合,別抱幻想,即便沒有你的口供,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