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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裡吵鬧聲傳出來,孩子們嘻嘻哈哈的鬧著,像搶什麼東西玩。
“暖春,你回屋幫襯的暖情,老孫家的孩子多,別讓他們弄亂了咱們東西。”
阮珠有些潔癖,不願外人亂動自己的東西,衣服被不相干的人穿過後,就算再值錢的也喜歡不起來了。
上大學那兒會,花了一百多元在商場裡買了一條雪紡長裙回來,被同寢室的人偷偷穿出去跟男友聚會,還沾上了可疑的黏稠物,她看到後非常氣憤,寧願把裙子扔進垃圾桶也不願穿。
暖春答應著回了廟內。
阮珠往遠處群山眺望,希望能看見雲世偉在什麼地方出現,古代山裡的豺狼虎豹眾多,不由得她不擔心。
沒過多久,一個健壯男子的身影在雨霧中愈來愈近,看得清了,是雲世偉,肩頭扛了獵物。
雲世偉也看到了她,揮了揮手,加緊了步子。
“媳婦,我打了一隻鹿,兩隻山雞,待會給你燉雞湯喝。”
雲世偉把獵物扔在地面,那山雞就算了,但是所謂的鹿?
阮珠呆呆的看著,嗯,腦袋像馬、角像鹿、頸像駱駝、尾像驢,分明是個四不像。她在央視的“動物世界”裡看過關於這種動物的介紹,非常珍惜的物種——麋鹿。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全世界只有中國才有,十八世紀野生種群滅絕了,劉曉慶版的《火燒圓明園》只有皇帝才有資格吃。
“喜歡嗎?媳婦,這是麋鹿,我以前吃過,味道很好,用血熬的湯最能補身子。”雲世偉樂呵呵的,身上衣服髒得要命,前後颳了好幾個洞,露出麥色的面板,褲腿也裂開了,髒亂程度跟北逃得難民有得一拼。
但阮珠只覺他這次髒的可愛,髒的叫人舒心。
“你拿遠一點收拾後,別叫我看到了,我聞不得血腥氣,收拾利落了再拿回來烤,烤完把兩條後腿給我留下起來,等明天在趕路我要在在馬車裡吃。”她想了想,麋鹿那麼珍貴,被外人吃了可惜,老孫家一十幾口人呢:“再把兩條前腿也留下來,咱們明天慢慢吃。”
秋季涼爽,晚間的空氣度數更低,食物放個一二日不會壞掉。
“媳婦。”雲世偉咧嘴笑道:“你喜歡吃,我再給你獵就是了,麋鹿雖然珍貴也不是獵不到。”
阮珠眼睛一瞪:“哪那麼多廢話,交代你的事情照做就是了。”
雲世偉看到媳婦喜歡,心裡高興的緊,爽快答應著,目光瞥到呂飄香:“彈琴的,你過來幫我給鹿剝皮,別想吃現成的,老子不侍候你。”
呂飄香把雨傘遞給阮珠:“我去幫忙,你若是累了就回去躺著。”
阮珠看著兩人走遠,心裡感慨,穿到古代還能享受到皇帝的口服,後世的麋鹿都是人工飼養的,就算吃到了也沒多大意思,少了一層神秘感。
“不過是一隻麋鹿罷了,沒吃過還是你孃家窮得很?”
軒轅敏之涼涼的聲音在耳旁響起,阮珠橫他一眼,這個人沒長記性,活該他被鐵鏈子拴著。
“你是怎麼認出我的?”幾個月前,她跟老公上街溜達,意外碰到軒轅敏之,雙方沒聊過一句話,他偏偏記得自己?市集上開口要她買下他,她倒是買了,但他耍少爺脾氣,她阮珠還沒受過這個?
“本王過目不忘,凡是見過的人即使過很久也有印象。”軒轅敏之冷哼了一聲,不屑的道:“你是那妓子的恩客吧,不然他怎麼會那種目光看你?”
“什麼……恩客,你怎麼說話呢你?”
“能做出來,就別裝無辜,你們女人哪有不偷腥的?”軒轅敏之撇撇嘴,滿臉的鄙視。呂飄香對她不一樣的眼神,他才留意了她,才在市集上要求她買下自己,但隨後竟膽敢把他轉手送出!軒轅敏之又怒了起來:“敢把本王送來送去,好大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