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這就是陽謀(第3/3 頁)
後中劍,手中抓著殿下的衣袖,自然也不可能從背後殺她。
雖然殺她的那把劍是殿下之物,但卑職找到人證,殿下進門時把劍給了管事,而且殿下上茅廁之時,身上也沒有劍。
第三就是廁房後窗外有新鮮腳印,有人逃窗而走,這才是真正凶手,卑職認為這是一起很明顯的設計陷害。”
李琇淡淡道:“既然如此,我可以無罪釋放,對吧!”
裴寬給紫林楓使個眼色,紫林楓退下去了。
“殿下,對方其實就是一個陽謀,他們佈置得很粗糙,漏洞百出,可就算縣衙認為殿下無罪,我也沒有權力把你釋放。”
“為什麼?”
“這是管轄許可權問題,人命重案縣衙只有調查權,沒有審案權,必須要由府衙審案定性,然後因為殿下是皇族,終審權在刑部。
府衙必須把殿下送回長安,由刑部和宗正寺來做最後判決,就算無罪,也要由刑部調查過後才能決定,這個案子最少也要三個月時間。”
李琇頓時明白了,薛王是要把自己送回長安,洛陽的任務自己就算徹底出局了,還真是一個陽謀。
“使君,沒有破解之策嗎?”
“我也仔細考慮過,唯一的辦法就是府衙不接這個案子,把它打回來,縣衙就有了初審權,那事情就簡單了,我可以讓人把殿下擔保出去,只是這種情況不太可能出現。”
“為什麼不可能出現?”
“河南府尹王道周是攝政王的人,他就算不肯接案,也必須要攝政王同意才行,攝政王已經出發來洛陽,關鍵大後天就是陳玄禮的壽宴,恐怕時間上來不及了。”
李琇沉思片刻道:“我什麼時候被轉去府衙?”
“府衙剛才已經送牒文來了,明天一早,府衙就把殿下接手過去。”
裴寬長長嘆口氣,“薛王一環扣一環,不給我們半點機會,我估計明天上午,你就要被府衙送回長安了。”
李琇負手走了幾步,他還有一線希望,王道周是攝政王的人,不是薛王的人,未必肯為薛王賣命。
事到如今他只能豁出去了。
“裴使君,我的手下在不在外面?”
“他們都在!”
“請使君把裴旻找來,然後再請使君告訴我,王道周的府宅在哪裡?”
“殿下,你要做什麼?”
李琇冷冷一笑,“非常之時,自然是用非常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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