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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櫃的看看他,微微點頭:“我賒給你,兩缸酒一起買的話要五兩銀子,我算你便宜一點,四兩六錢。如何?”
這就是標準的做生意的,整兩缸都買來是批發價,如果零售的話,兩缸酒賣完應該有六七兩銀子,中間的差價足夠陳元還清房錢了。
但是,能賣完麼?
不光是那些看熱鬧的書生不相信,楊掌櫃看陳元的眼色也是一副蔑視。
陳元卻不在意別人用什麼眼神看自己,繼續說道:“四兩三錢如何?”
楊掌櫃顯然覺得自己勝券在握,哈哈一笑:“菱花,記賬!陳世美賒陳年老酒兩缸,少銀四兩三錢!”
陳元拿起自己的一百三十文錢:“如此,多謝了。”
菱花顯然是一個好姑娘,生拍陳元輸了賭注之後真的被趕出客棧,她在記賬的時候偶爾抬頭看看陳元,神色之間具是同情。
而她又不敢頂撞自己的父親,所以同情,也只能放在心裡。
其實陳元知道,楊掌櫃的也是好人,就衝自己沒錢了他依然讓自己住在客棧,就足以說明他的人品。
不過現在他要考慮的,不是好人和壞人的問題,而是把這兩缸酒賣掉。
陳元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把酒鋪旁邊的那條大狗給拉走。
不管那隻狗有沒有影響到酒鋪的生意,但是總有一些人是怕狗的,特別是孩子。
而在這個年代,那些經常打散酒喝的大多為給人幹活的苦力。幹了一天活,回到家裡是一步都不願意走。想喝上兩口解解乏,就差遣孩子出來給自己跑個腿。
這是一種客戶,陳元必須保證自己的酒鋪周圍沒有阻礙這些給大人打酒的孩子的任何東西,包括一條可能會讓他們害怕的狗。
然後,他開始投資了。
所謂的投資也就是花本錢,陳元現在身上的本錢加在一起一共一百三十文。
對面有個賣滷肉的,他家煮的花生米非常好吃,四文錢一大盤,這個東西用來下酒的話,對那些打散酒的人來說再合適不過。
陳元花了七十文錢,一下買光了那人所有的花生米。因為這也算是批發,便宜許多,七十文買了二十多盤吧。
今天晚上想用這家的花生米下酒的人,只能來找陳元了。而陳元的花生米是不賣的,白送,作為酒的配頭。二十多盤花生米被陳元包成小包,估計能包兩百包左右。
七十文錢就夠了麼?當然不夠!投資的最大化才能帶來利潤的最大化,陳元深深明白這個道理。
街口來個賣糖球的,一文錢一串。
三文錢四串,全要了,賣不賣?
賣了,連插糖球的大棒子都免費送給陳元了。一共五十多串糖球,應該夠打發那些替大人打酒的孩子了。
做完這些之後,還有十五文錢,當然不能留著。
天黑的時候就是大多數人吃飯的時候,也是那些酒席上的酒客們開喝的時候。陳元揮毫寫了十五封信,信的內容完全一樣:“本店陳年老酒,色香味醇,絕無兌水。如貴店需要,小店可送貨上門。”
他準備分別是送給附近的多個大小酒樓。
問題是,陳元還要看鋪子,不可能親自去送信的。而且不管是陳元還是陳世美,現在對那些汴京高檔的酒樓都不是很熟悉,所以陳元決定用剩下的十五個大錢,請熟悉酒樓的人去幫自己送信。
熟悉酒樓的有兩種人,一種是經常去酒樓吃飯的,另一種是經常去酒樓討飯的。
他走到客棧的拐角處,哪裡是一群乞丐聚集的地方。再說一句,楊掌櫃真的是個好人。乞丐之所以在這個地方聚集,是因為楊掌櫃有時候會幫他們一把。
陳元走向這些人的時候,很多隻拿著破碗的手朝他伸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