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計謀歹毒(第1/5 頁)
楊蘭招苦笑一聲。
“如何能逃?逃往何處?”楊蘭招反問伯景鬱。
伯景鬱:“天大地大, 哪裡都能去。”
楊蘭招搖頭,否認伯景鬱的說法:“我不單單是為了我自己而活,父親在我身上傾注的心血, 是他將我從盛水老家帶來此處,是他給了我一個家, 父親去世,作為他的兒子, 我無法辜負他對我的期望。”
雖然老夫人和夫人都不喜歡他,可老爺,也就是他的父親, 是實打實地對他好,沒有因為有了自己的孩子便與其他人一樣覺得他是個累贅, 仍處處對他好, 教他讀書識字。
為了他不再受蘭玉的迫害, 將他從族譜除名,卻也給足了他銀錢, 讓他能在世間存活。
楊蘭招無法做一個狠心的人, 他不想辜負父親對他的期望, 因此即便是喜歡漫漫,也不敢帶著漫漫私奔。
他選擇了忠孝, 卻害得漫漫被困在楊家莊,被蘭玉迫害。
伯景鬱:“可你的優柔寡斷, 讓表姑娘喪命。”
“是我的錯。”
楊蘭招如今後悔不已,可一切都回不去了。
楊蘭招道:“我不想辜負父親的期望, 卻辜負了漫漫的情意,是我的錯害死了她。”
庭淵自然知道楊蘭招為什麼不敢帶著漫漫逃離,一旦他帶著漫漫逃離, 天下之大,四海為家,可蘭玉握著證據,他兩次傷了蘭玉都是事實,正因此他不敢帶著慢慢離開,蘭玉有人證,他一人逃了,即便入了京城參與科舉,將來審查他也過不了。
當初庭淵便是以此拿捏的庭璋,逼堂叔堂嬸對自己下手,他很清楚這樣做的後果是什麼。
他問楊蘭招:“所以你一人才想讓楊蘭玉退婚?然後再遠走高飛?”
楊蘭招點頭:“漫漫有了身孕,她並不想要留下楊蘭玉的孩子,於是打算拿到退婚書後,與我一起遠走他鄉,再將這孩子流掉,這個孩子會讓她時刻記得自己遭遇過什麼。”
伯景鬱:“楊蘭玉姦汙了表姑娘,為何表姑娘不反抗,不去報官?”
這個問題不用楊蘭招回答,庭淵便回答了他:“女子的名聲極為重要,他一人有婚約在先,即將在莊內成親,表姑娘想要告楊蘭玉姦汙,這罪名很難落實,她要拿出證據,你覺得她一個女子如何拿的出證據?總不能楊蘭玉姦汙她時,現場還有旁人親眼看見。”
即便是在現代,□□都是很難取證的,何況是古代呢?
表姑娘與楊蘭玉既然已經訂婚,便是寫了婚書,登記在冊,等同於現代的結婚證,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有沒有正式的婚禮,表姑娘都算作楊家的人,不是自由身。
未成親前雙方商定同意可以退婚,成親後便沒有退婚一說,從前女子可以休夫,如今律法不許女子休夫,只能由男子休妻。
庭淵問他:“表姑娘與楊蘭玉之間有婚書,他一人往大了說,只是差了一個明媒正娶,在衙門登記在冊名義上她就算楊蘭玉的妻子,她若真去縣衙告楊蘭玉姦汙,你覺得她能有幾分勝算?律法規定女子要履行作為妻子的義務。”
伯景鬱點頭:“我知道,對應的丈夫也要盡到養家的義務。”
“那你可知妻子的義務便包括同房與生育?拒絕履行義務是可以被隨意休棄的。”
伯景鬱愣了:“為何我不記得律法中有這一條。”
陳縣令忙道:“確實有,不過是補充條例,這個條例是三代君王頒佈的律法中註明的,初定時寫的是生子,律法頒佈後,導致民間有三成的女子因婚後沒有生子被夫家休棄,短短三年便有不少女子為了不被休棄而執著生子,不少女子死於生產,各地出現不少女子因生不出兒子又不想被休棄便殺夫的案子,後再修改為生育,律法三年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