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8章 積弊叢生的大明!(第2/2 頁)
試之後,本官當晉見聖。朝堂動盪,非國家之福。”
徐光啟眨巴眨巴眼睛,說道:“聖年少,或是有些操切,但也是急於求治,欲振作國勢。”
相對於袁可立的擔憂,徐光啟要差許多。
作為大明官場的“異教徒”,這幫結黨營私、攻訐異己的“正人君子”可沒少給他苦頭吃。
聖要振作朝政,要消弭黨爭,這很好啊!急是急了點,年輕人嘛,可以理解。
袁可立看了一眼“徐保羅”,苦笑搖頭,不和這個信了什麼天主的傢伙爭辯,命差人發出試題。
徐光啟不以為意,正襟危坐,開始批閱試卷。他主要就是看那份古代版的“求職簡歷”,八股文章啥的,讓別人去批好了。
聖這招兒甚是高明啊,看似沒有大改科舉,但取才標準已經發生了不為人知的變化。
看這舉子,竟通水利,哪怕八股、經論狗屁不是,聖亦會錄取大用吧?
嗯,嗯,這個舉子更是人才,讀過《神器譜》,喜好器械製造,還吐槽了三眼銃。
這個傢伙就扯蛋了,特長嘛,你說你嫉惡如仇、持身極正,要做一清流言官,匡正時弊、彈頦貪官汙吏。
合著你的專業就是噴子,除了一張嘴,啥也不會。
徐光啟撇嘴,把這卷子扔到一旁。
考場內,試題公佈,毫不意外地引起了舉子們的驚詫和騷動。好在都是小單間,什麼表情,什麼震驚,也是自己的事情,沒人瞅你。
黨爭誤國?!
這個結論其實並不新鮮,殷鑑不遠,宋朝滅亡就可以作為教訓了。
所以,明朝在初期,對於朋黨問題是高度警惕,且重懲不貸的。
朱八八在《大明律》中就明確規定:“在朝官員交結朋黨,紊亂朝政者,皆斬,妻、子為奴,財產入官;凡諸衙門官吏,若與內宮及近侍人員互相交結,漏洩事情,夤緣作弊而符同奏啟者,皆斬,妻、子流三千里。”
為避免朋黨,朝廷對官員的管理也很嚴格,除科道監察外,還強化了宦官干政,使官僚體系與內官體系相互制約。
此外,不設宰相,以避免專權;臺諫可風聞言事,強化監督;監察官品秩低,卻賦予重權,挑撥官員之間互鬥……
但規定的再好,封建體制下也會漸漸廢弛。沒辦法,制度缺陷,皇帝缺陷,種種因素加在一起,才造成了明末黨爭失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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