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我沒有惹你們任何人(第1/2 頁)
當然了,這個收費標準也談不上很高,甚至可以說良心。
早上接走,晚上送回來,一天就是坐兩趟。一個星期上五天課,一個月就起碼二十天要接送,一個學期算它四個月,那就至少得接送160次。
平均下來,接送一次的費用是37元,也就比公交車貴一點而已。
要知道,他們村到鎮中心小學有十公里遠呀!
所以,你要說人家學校貪,好像又說不過去。
張耀華看向村主任:“主任,去不去中心小學,應該也不強制的吧?看能否折中咯!不能承擔這筆開銷的,就去白石小學。”
這就得村委去溝通才行。
他不會一味去勸村民將孩子送去中心小學,家境不富裕的,加上孩子多的家庭,確實不好受。
“是呀!讓我們自由選擇。”有村民馬上聲援張耀華。
村主任虛壓了幾下手,示意大家安靜。
“村委儘量去溝通,就這樣吧!”
白石小學那邊的問題應該不大,畢竟這本就是它的小分校,接納學生是應該的。
張耀華優哉遊哉往家走。
不出意外的話,村裡會分成兩派,一派是送孩子去中心小學的,另一派則是去白石小學。
到時候,去鎮裡讀書的孩子如果成績比如去白石小學的差,一定會很尷尬。
終歸家裡花了那麼多錢送你去更好的學校,你考得還不如花錢少的差學校的學生,還有什麼理由?
人最怕就是對比!
回到家,老媽不動聲色地問道:“賣多少錢?”
昨晚,他們得知那隻海螺殼的來頭,一家人都非常吃驚。現在只是想確認,是否真的值那麼多錢。
“十二萬。”
此話一出,屋內的大人們全大眼瞪小眼,半晌說不出話來。
儘管有心理準備,但真賣那麼多錢的時候,還是感到些震撼。要知道,那只是一個海螺殼呀!
“大哥啥時候也買輛車?買輛好一點。”阿珍建議道。
倒不是她不想和大哥分享自己兩口子的那輛車,而是大哥要找物件,有輛自己的車,成功率肯定會高很多。
上次,那女的不就是嫌棄沒車嗎?
老媽下意識說道:“買什麼車?家裡都有一臺了。”
“媽!不一樣的,大哥要找物件、結婚,人家會這麼要求。”阿珍解釋。
老媽這才反應過來。
要車要房這股風,可不是在城市吹一吹,在鄉下同樣肆虐。
其實,這也沒什麼好說的。
以前不也有什麼結婚四大件嗎?最出名的,就是“三轉一響”,也就是腳踏車、縫紉機、手錶、收音機。
七、八十年代,湊足“三轉一響”的難度並不亞於現在的要車要房。
“還是以前好,哪像現在,要這要那的。”老媽吐槽道。
張父拆臺道:“我娶你的時候,你也要求我買腳踏車和縫紉機。”
老媽轉頭朝自己丈夫看去,就這麼定定地盯著,不說話。
屋內的張耀華等人頓時感覺涼颼颼的。
張耀威和阿珍兩公婆連忙低下頭,幹自己的事,給大家開一個柚子,上次水旺抱過來的,還有一個。
張耀華則是拿起一杯茶壓壓驚,暗道:老爸頭鐵呀!自求多福吧!
張父臉色僵住,努力強笑,試圖活躍氣氛。
“呵呵,呵呵呵……以前結婚確實比現在容易。”
老媽終於開口,反問:“三轉一響,我只要一半,多嗎?”
張父苦笑:“不多,不多。”
見他認慫,老媽終於放過他,感嘆道:“還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