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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破滅了。
德國市民衝上街頭,抗議這個合約,畢竟德國是在具有戰爭潛力的時候稀里糊塗的戰敗的,被人當做戰敗者羞辱到了這種程度,是所有人都不能容忍的。
6月16日,協約國向德國提出了最後通牒,要求德國必須在24日以前接受和約,否則停戰即告失效,協約國將&ldo;採取它們認為為實現他們的條件所必須的步驟。&rdo;
如果拒絕和約,德軍能夠抵抗協約國不可避免要從西方發動的進攻嗎?總統向德軍最高統帥部提出了這個問題。埃伯特說,&ldo;如果最高統帥部認為軍事上抵抗有些成功的可能,我就設法使議會拒絕接受和約。&rdo;
興登堡元帥對埃伯特作了這樣的答覆:&ldo;一時戰端重起,我們能夠重克波茲南省,守住東部邊境,但是在西部,很難指望我們能抵抗敵軍的強大攻勢,因為協約國在人力上佔優勢,而且他們有能力在兩翼包抄我們。因此,總的來說,軍事行動是否能成功,是頗可懷疑的,但是作為一個軍人,我不能不感到,與其接受恥辱的和平,不如光榮地戰死沙場。&rdo;
軍隊表示武裝抵抗不會有結果,而且會造成陸軍珍貴的軍官團的消滅,甚至造成德國本身滅亡的可能。
既然軍隊領導人承擔了責任,國民議會終於以絕大多數透過簽訂和約。這個決定通知協約國駐柏林代表克里孟梭時,距協約國最後通牒期限只差19分鐘。四天以後,6月28日,獲勝的盟國簽署了凡爾賽條約,德國政府沒怎麼拖延便批准了條約的條款。條件很苛刻。德國被迫獨的承擔引起戰爭的責任,並賠償戰爭造成的所有損失。在協約國規定的最後期限前19分鐘,德國政府終於屈服了,儘管德國社會黨總統弗雷德里希?埃伯特認為這個合約是&ldo;不能實現和不能負擔的。&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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