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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即便在那種絕大部分人窮乏、掙扎於三餐溫飽的所謂第一類需求的年代,我們曉得,仍有某些人是過極好生活的,貪婪是不救之罪云云由這些刺眼之人嘴巴里講出來(而且通常正是這些人最不遺餘力的講),便有著&ldo;我不准你貪婪&rdo;的特殊性、片面性意思,其中隱藏著階級企圈,還浮現著暴力,很難保持是乾淨的道德主張,尤其在宗教中人從稍前的神父到稍後的修士都陸續加入美好生活行列之後,這顯然已不是嘲諷了,而是危機,明白而立即性的瓦解危機。日後,資本主義革命即使改變了貪婪這個概念的用途,宣稱它是進步的最強大盟友和歷史推進器,但仍很快掉落回同樣的陷阱裡頭(從相反的路徑),也因此才馬上有了跟著的左派革命,以及數不清的嘲諷和批評‐‐簡單的口號宣告如果真能有效解決糾結盤纏的人性難題,以及更難的實踐問題,那這個世界真的就太美好、太宜於人居了,包括我們此刻的臺灣。
革命那一刻總是解放的、自由的,甚至短暫無政府的,這是某種只有可能性而尚未被實現被獨佔的特殊歷史時間,也因此是人恣意編織各種想像的幸福時間;貪婪的除罪尤其有一種難以言喻的舒適感,像某個壓在所有人心頭千年萬年之久的重物一下子卸下,又像說出真話、面對真實世界的坦率和輕鬆。但革命成功之後呢?這個世界還不是得有效組織起來,只是依誰的方式罷了,社會一樣得分工,一樣得在層級分割的基礎上方能成立並且執行。這正是馬克斯&iddot;韋伯睿智絕望的原因,他因此不寄希望於眼前的每一次以及每一種誇誇其談的革命,或說他對革命的寄望還不及對神跡的寄望多。
資本主義的確遵此要領實踐過一陣子,或說暴沖了一陣子,這就是誰都曉得的掠奪性、海盜性的資本主義時期,搞得誰都受不了,只除了極少數天性好亂的純種流氓無賴(絕大多數被生活逼上梁山的正常人不在此列)。問題是某些運氣特好的無賴一旦真的暴發起來,屁股決定腦袋,他一樣要護衛自己既有的地位財富,一樣對那些&ldo;昨日之我&rdo;想取而代之的目光惴惴難安,一樣要呼籲秩序並重申貪婪是罪惡這個古老道德禁令‐‐這種我是自利,是遵從看不見的手的指引推動世界進步向前,你則是貪婪,是該被抓起來關起來的壞蛋,天底下哪有這種道理?因此,這跟當年那些只許自己腐敗不准他人貪婪的神父修士,程度或有差異,借用的神名也有不同,但邏輯是同一個,原理也完全沒變。
真正有意義的貪婪除罪化不在這裡,不是這種&ldo;貪婪無罪、造反有理&rdo;不用腦子宣告,而在於我們對貪婪的認知是否有所進展。真要舉用例項說明,毋寧比較接近如今進步司法概念裡的&ldo;無罪推斷&rdo;,這當然不是說把警察辛辛苦苦逮進法庭的嫌犯不分青紅皂白全數釋放,而是先努力忍住對它的憎惡,以免跌入某種既定的印象甚或偏見之中,有罪無罪,等我們認真的、盡力的認識它再下判決不遲,反正貪婪這傢伙既不偷渡出境、又沒羈押時限問題,難道你還擔心它跑掉不成?
一旦我們把道德成見稍加擱置便很容易看出來,貪婪一詞並不像諸如桌子椅子般在現實世界中有著乾淨、獨立的指稱之物,這個名詞認真想指出的不是一物,而是一條界線,像在一道連續性的奔流大河之中嘗試豎立起一個簡明易識的航標,警告人們越此一步可能有毀滅性的危險漩渦。
不落入唯名論的謬誤,我們就能將貪婪這個詞給分解出來,或者該說還原回去,不再理所當然想成一個封閉性的異物,一種病或一個會入侵人體的惡魔,而是一系列連續性的心理狀態,從人面對生存種種的自救防衛要求,到某種生命主張的積極實踐與獲取,再到某種攻擊性的掠奪佔有云云。這也就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