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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蘭仍住在紫秋小區照顧女兒,林康程還留下二十多萬元的存款,她取出二十萬送到林康程父母手裡。溫江和吳子君會經常來看望陸蘭和小思蘭,陪她們一起聊天一起吃飯。
有一天,為林康程辯護的趙律師找到陸蘭家裡。
&ldo;趙律師,還得感謝你那段時間為康程作辯護。&rdo;陸蘭沏上茶水。
&ldo;林太太,那是我應該做的。恕我直言,我今天來是有重要事情要跟你說的。林先生曾委託我,說他入獄以後,讓我替他來辦理你和他離婚的事情。&rdo;
陸蘭聽到,心都顫抖著,無聲地哭起來。&ldo;我不要!我不要和他離婚!趙律師,請你回去吧!這件事我不會同意的,我要等他出來。&rdo;
趙律師又勸說好多話,但陸蘭最後還是說不會同意。
幾天後,陸蘭帶著女兒來到南京市第一監獄。陸蘭看到林康程心裡就痛苦,淚流滿面。兩個人拿著話筒,隔著玻璃盯著對方。
&ldo;康程,為什麼你委託趙律師去找我談離婚的事情?不是說好我要等你出來嗎?&rdo;陸蘭直接問他。
&ldo;我……陸蘭,我對不起你,我不能再給你幸福,所以你忘了我吧!趁著你還年輕,再找一個好男人……&rdo;他的淚水也流出來。
&ldo;我不!我要等你出來,還有我們的女兒思蘭。&rdo;陸蘭哭泣著。
小思蘭在旁邊伸著小手亂抓著。林康程伸手貼在玻璃上,看著女兒又長大些,心裡高興。想著曾經抱著她,親吻她的樣子,可現在再也摸不到她。
&ldo;陸蘭,想想我曾經說過的話,回去找趙律師簽字吧!&rdo;他放下話筒,轉身離開。
&ldo;我不簽!我不會簽字的!&rdo;陸蘭邊叫邊哭。小思蘭嚇得哭起來,雙手抱著媽媽。
陸蘭痛心難耐,回到家裡。她想起林康程的話,在臥室陽臺上的那盆假花下面找出那個大信封,拿出四封信件,上面分別寫著四個數字和四個&l;蘭&r;字。
陸蘭開啟第一封信:&ldo;陸蘭,我只能說對不起你,我以為我可以和你,還有我們可愛的女兒思蘭,一起幸福的生活著,看著我們的女兒慢慢長大成人。可是,我做不到了,我是個不稱職的丈夫和父親。我在華丁漢別墅遇到了她,我跟你有所提過的,我曾經喜歡過的人,念念不忘的那個人任蘭菲。我不想欺騙你,當我遇到她那一天,我心裡只有激動,但我知道一切都已過去,她過的幸福我就感到欣慰。可是她過的不幸福,所以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想要去幫她。對不起,陸蘭,這點我沒什麼好說的,事情已經發生。第二封信裡裝著我們美好的回憶。最後兩封信是我寫給她的,希望你要恨的人是我,而不是她。‐‐‐康程&rdo;
陸蘭的淚水滴到信紙上,又拿起第二封信開啟。裡面有好多張照片,是她和林康程一起拍的,還有結婚時拍的,和他們的女兒一起拍的,以及小思蘭成長的照片。她看著好開心,心裡好激動。她怎麼可能去恨他,她愛他還來不及。
任蘭菲在案發後第二天就搬回父母家裡,住在出嫁前的那個房間。她家門也不出,陪著父母親。週末時候,任千羽總會回家,讓姐姐陪她出去玩,就是為了能夠讓任蘭菲出去散散心情。夜晚時,任蘭菲總會一個人呆在臥室裡,流著淚,看著摸著林康程的那張照片,扭動那個方形金屬盒子聽裡面的聲音。她心裡總在說:事情不該是這樣的,讓你一個人去承擔所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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