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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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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堯,位至司馬(4)。烏孫王號昆莫(5),匈奴攻殺其父(6),而昆莫生,棄於野,烏銜肉往食之(7)。單于怪之(8);以為神而收長(9)。及壯,使兵(10),數有功,單于乃復以其父之民予昆莫,命令長守於西城(11)。夫后稷不當棄,故牛馬不踐,鳥以羽翼覆愛其身(12),昆莫不當死,故烏銜肉就而食之。

【註釋】

(1)時:根據下文文意,疑“母”字之誤。《太平御覽》卷三六。引《論衡》文作“母”,可一證。本書《案書篇》亦作“母”,可二證。

(2)根據文意,疑“怪”前奪一“生”字。隘:狹窄,狹小。

(3)慶(慶):疑“麇”形近而誤。麇(q*n群):通“群”,成群地。

(4)司馬:官名。掌管軍政和後勤。西周開始設定,春秋、戰國沿用,西漢置“大司馬”,後世用作兵部尚書的別稱。堯時根本沒有司馬之官,是後人妄以“周官”作比,漢儒未深究而信之,所以王充也據以為說。以上事參見《史記·周本紀》。

(5)烏孫:古族名。最初在祁連、敦煌之間。漢文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61年)左右西遷到今天的新疆的伊犁河和伊塞克湖一帶,首都設在赤谷城。

(6)匈奴:古族名,亦稱胡。戰國時活動於燕、趙、秦以北地區。秦漢之際,冒頓(m^d*墨毒)單于統一各部,勢力強盛,統治了大漠南北廣大地區,並且不斷擴張。

(7)食(s@飼):通“飼”。

(8)單(ch2n禪)於:匈奴最高首領的稱號。

(9)《史記·大宛列傳》“長”下有“之”字,可從。

(10)《史記·大宛列傳》、《漢書·張騫李廣利列傳》“使”下皆有“將”字,可從。

(11)命:疑涉“令”而衍。《史記·大宛列傳》無此字,可證。以上事參見《史記·大宛列傳》。

(12)愛:隱藏。

【譯文】

后稷的母親,踩了巨人的腳印,有人說是穿著帝嚳的衣服,在帝嚳的位子上坐著休息了一會兒,就懷了孕。后稷生下來,他母親認為是妖怪,就把他扔到小巷裡,可是牛馬卻不敢去踐踏他。又放他在冰上,鳥就用翅膀遮蓋住他,成群地聚集在地的身上。他母親知道他神奇,於是收養了他,待長大輔佐堯,官做到司馬。烏孫的君主叫昆莫,匈奴進攻殺害了他的父親,而這時昆莫剛出生,被扔在野外,烏鴉就叼肉去喂他。單于感覺奇怪,認為他神奇就收養了他。等到了壯年,讓他率領軍隊,多次有功,單于於是重新又把他父親的百姓交給了他,叫他當君長在西城防守。可見,后稷不該被拋棄,所以牛馬不踐踏,群鳥用翅膀遮蓋保護他的身體;昆莫不該死,所以烏鴉叼肉去喂他。

【原文】

9·6北夷橐離國王侍婢有娠(1),王欲殺之。婢對曰:“有氣大如雞子。從天而下,我故有娠。”後產子,捐於豬溷中(2),豬以口氣噓之(3),不死。復徙置馬欄中,欲使馬借殺之,馬復以口氣噓之,不死。王疑以為天子,令其母收取奴畜之(4),名東明,令牧牛馬。東明善射,王恐奪其國也,欲殺之。東明走,南至掩淲水(5),以弓擊水,魚鱉浮為橋,東明得渡,魚鱉解散,追兵不得渡。因都王夫餘(6),故北夷有夫餘國焉(7)。東明之母初妊時,見氣從天下,及生,棄之,豬馬以氣籲之而生之。長大,王欲殺之,以弓擊水,魚鱉為橋。天命不當死,故有豬馬之救;命當都王夫餘,故有魚鱉為橋之助也。

【註釋】

(1)此夷:我國古代對北方各民族的泛稱。橐(tu¥馱)離國:漢代北方民族建立的一個國家。(2)豬溷(h)n混):豬圈。

(3)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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