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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英國歷史上這種態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一年我就認為,英國對於希特勒在歐洲大陸所取得的政治成果一定會採取同樣態度的。此後,我就有這樣的看法:我們很容易同英國發生一場戰爭,我們在政治上必須盡一切力量來避免這樣一場戰爭,但是在軍事上則有責任為對付這樣一場戰爭的危險做好準備。
在答覆第八個問題時我已經提到過:我認為,在戰術上採取潛艇的集中作戰,首先用於夜間海面作戰,是大有發展前途的。我覺得這方面最適用的潛艇是五百噸的7型潛艇。這種潛艇水面速度相當快(十六哩),因而很靈活,船首裝有四個魚雷發射管,船尾也有一個,並能攜帶十二至十四枚魚雷,具有強大的戰鬥力。
我還認為,儘管有1936年簽訂的潛艇協定,但戰爭爆發後,英國人會很快恢復護航制的。自1939年起,隨著德國外交上的節節勝利,英國對德國的敵意也在增長。於是我就愈加感到,採取潛艇的集中作戰即結群戰術是正確的。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結局也已經證明,只有集中使用潛艇,才能有效地打擊一支由船艦集中組成的護航隊。
由此,我向海軍總司令部建議,把潛艇建造的重點放在改進了的7型和五百十七噸的viib型潛艇上,這種潛艇的活動半徑已由六千二百涅擴大到八千七百涅。此外,我認為有必要充分利用和加速建造1935年德英海軍協定所允許我們擁有的潛艇噸位。
海軍總司令部沒有採納我的意見,他們不相信英國在今後的戰爭中會實行護航制,固執地認為,潛艇在今後的戰爭中仍將單獨作戰。雖然我的結群戰術在我們的艦隊演習中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他們對此仍然十分懷疑。此外,海軍總司令部特別重視建造巨型潛艇,如配有重炮的二千噸左右的潛水巡洋艦1,以便進行水面上的炮戰。據說,這種潛水巡洋艦&ldo;可以用它的裝備戰勝任何一艘來犯的驅逐艦&rdo;。
1潛水巡洋艦以及後面提到的潛水炮艦、潛水火炮巡洋艦等,都是舊名,這種名稱今已不用。‐‐譯者。
我已經說過,我不同意總司令部的這些觀點。舉例說,一艘潛艇對一艘驅逐艦進行炮戰,就會出現如下情況:要是一艘潛艇在炮戰中中了彈,那就是受了致命傷,因為它再也不能潛水了,這樣,它就喪失了擺脫優勢敵人的唯一可能。相反,一艘驅逐艦中了彈,只有在極為偶然的情況下才會出現這樣嚴重的後果。這就是說,潛艇在炮戰一開始就處於劣勢。
還有各國大力發展空軍的趨勢在1937年已經很明顯了。
這種發展趨勢同時也表明了,今後潛艇再要在白天進行水面炮戰幾乎是不可能的了。
此外,德英海軍協定規定我們的潛艇噸位是很少的,如果我們不是按海軍總司令部的計劃去建造二千噸左右的大型潛水巡洋艦而是建造四艘五百十七噸的,viib型潛艇的話,那末,這四倍的潛艇所發揮出來的戰鬥力比之於僅僅一艘潛艇所具有的戰鬥力自然要強大得多,儘管這一艘潛艇有重炮配備。最重要的是,在大西洋區域內用四艘潛艇,也就是用四倍的眼睛偵察和搜尋敵人,總要比在這麼廣闊的大西洋海域內僅僅使用一艘潛艇會獲得更好的效果,儘管這一艘潛艇噸位較大。由此可見,採取建造四艘潛艇的辦法就能更充分地利用規定給我們建造潛艇的為數甚少的噸位。
海軍總司令部也不相信與英國發生戰爭的危險會象我在1939年所估計的那樣大。
這樣,由於對需要建造的潛艇的大小、戰鬥力以及它們在今後戰爭中的戰術實施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見解,加上1935‐1939年間我們同英國的政治關係,致使海軍總司令沒有明確地作出決定,應該建造哪些型號的潛艇,更不用說加速建造潛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