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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小羅已經走了,給他留了一張字條:
哥:我走了,不再來找你了,因為你不要我來找你,但是我永遠都感激你,就當你是我親哥。不要為我擔心,我會好好的。等我結婚的時候,一定來請你喝喜酒。你自己也要抓緊時間給我找個嫂子。
妹 玉琇
他第一次發現小羅的字寫得很漂亮。
雖然兩段愛情都已經成了&ldo;屎&rdo;,但他想起來還覺得很受傷。怪誰呢?只怪他太窮了。
如果他有錢,他走門子找路子也能留在a市,甚至可以進電視臺,就不存在跟林芳菲兩地分居的問題,也就不會讓電視臺那小子鑽了空子;如果他有錢,就可以多多資助小羅,付她和她弟的學費,養她的父母,修她家的房子,供她媽媽看病,讓她全家不再為金錢發愁,那她就不用去做家教,也就不會淪落為小三了。但他有這些錢嗎?沒有!他連養自己都緊緊巴巴,還談什麼養別人?
05
經過了這些不堪回首的&ldo;戀愛&l;屎&r;&rdo;,宇文忠徹底明白了什麼叫做&ldo;哀莫大於心死&rdo;。如果說初戀的失敗只是讓他喪失了一顆豹子膽的話,那麼後面一連串不成功的&ldo;介紹&l;屎&r;&rdo;則讓他心灰意冷,明白了一個硬道理:沒有錢,他什麼也不是,沒哪個女人願意跟著他窮一輩子。雖然他並不是很愛小羅,但小羅的離去傷他傷得最深。
林芳菲甩了他,他還可以安慰自己:兩個不同世界的人,怎麼可以走到一起?保爾&iddot;柯察金和冬妮婭也沒走到一起呢。但小羅難道不是跟他一個世界的人嗎?同一個世界的人都甩了他,他還能到哪個世界去尋找愛情?最令他無奈的是:他也想不出更好的出路來。
如果小羅不去做小三,而是跟他結婚,那麼他倆的後半生怎麼過?就算他倆都能順利找到工作,但也不會是賺大錢的工作,那點兒死工資能養活自己的小家和雙方的大家嗎?
以前他家鄉流行著一種說法:&ldo;大不了去賣血!&rdo;那時他以為賣血是個很賺錢的勾當,思想上一直把賣血當成最後的法寶。聽了小羅媽媽的故事,他才知道血價其實是很便宜的,而且國家已經透過了《獻血法》,提倡無償獻血,賣血成了不合法的買賣,得透過&ldo;血霸&rdo;才能賣血。那些地下血站都是吃人不吐骨頭的黑心站,不僅多抽血少付錢,而且衛生條件很差,搞不好就像小羅的媽媽一樣染上了疾病。
他知道愛滋病是治不好的,只能頭疼醫頭腳疼醫腳,但愛滋病人的免疫系統遭到破壞,頭疼腳疼的事經常發生,也就不時需要醫頭醫腳。雖說小羅的家鄉也有所謂&ldo;合作醫療&rdo;,但有重重限制,她媽媽診病的費用大部分不能報銷,都靠自己掏。
現在他已經不覺得小羅&ldo;不知羞&rdo;了,他很同情小羅,只希望那個包養小羅的男人能履行自己的諾言,離了婚來娶小羅,然後一如既往地好好待她,幫她撐起她的家庭。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結局。
他驚奇地發現,他竟然為小羅能做小三而感到慶幸了,並由此生出一點兒自豪:是我讓她乾淨起來,漂亮起來,她才有機會找到這麼一個賺錢的路子。
他曾經在某本書上看到過這麼一句名言:女人比男人多一個擺脫貧困的方法,那就是結婚。也許這句格言到了今天就應該稍稍改動一下‐‐女人比男人多三個擺脫貧困的方法:結婚,做雞,當小三。但這三個方法也可以說是同一個方法的三個變種,而這同一個方法就是‐‐賣身。
女人的身體可以賣到錢,他真不知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對小羅來說,應該算是一件好事,不然小羅和她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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