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殘吏放手(第1/3 頁)
中元二年十二月甲寅,明帝發詔書曰:“方春戒節,人以耕桑......邪佞未去,權門請託,殘吏放手,百姓愁怨,情無告訴。有司明奏罪名,並正舉者。又郡縣每因徵發,輕為奸利,詭責羸弱,先急下貧。其務在均平,無令枉刻。”
李賢注引《漢官儀》稱之為“務實校試以職”“吏職滿歲,宰府州郡乃得辟舉”,即在第一線崗位上實踐滿一年才可以向上級推舉。
這種對於德行人品和工作能力確定考察時限的要求,也有積極的意義。
而漢代的經學由家派來體現。
《春秋》分《穀梁》、《左傳》、《公羊》,各派都有一定師承關係。
由此衍生出一道士人—官僚—地主三者反覆迴圈計程車族圈子,而朝廷立的經博士以家學為準,在各派相傳中.如西漢時期的派別幾乎完全變為私家之學,父子相傳。
他們藉助經學又通向仕途,做了官又擴大家產,形成了一個詭異的迴圈。
他們不需要有什麼學識,能力,甚至連家門都不用出,就憑一部春秋,就可以吃上數世!
皇帝對天下的第二道詔書,正是當年明帝指出選官中存在嚴重問題的詔書。
明帝要求各部門“明奏罪名”,予以懲處,重申“舉者”也必須同樣嚴厲責罰。
所謂“並正舉者”,唐時章懷太子註釋為“舉非其人,並正舉主之罪”。
同時,明帝明確規定,對於選官程式中發現的“舉非其人”的問題,“舉者”必須承擔責任,已成為漢制。
皇帝幾乎不用擔負任何的風險,就能直接將收益做到最大化,這是真正的祖宗制度,即便是盧植等人,也只能俯首聽詔命,然後下發天下。
當然,政治的博弈在這一刻也同時到達了頂峰。
正如皇帝所預料的一樣,袁氏的門生故吏幾乎是在同一時刻便上表了反對的意見。
當然,他們在朝中的反對意見不僅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反而因此招致了皇帝的不滿。
皇帝沒有直接針對他們,反而令人收集了靈帝時期的童謠。
‘舉秀才,不知書。
察孝廉,父別居。
寒素清白濁如泥,
高第良將怯如雞。’
‘梁下有懸鼓,我欲擊之丞卿怒。’
‘灶下養,中郎將。爛羊胃,騎都尉。爛羊頭,關內侯’
這首首童謠幾乎如一道道巴掌一般,將這群‘高第’打的暈頭轉向!
皇帝於是跟著下了另外道詔書,凡天下徵入公車者,都國徵三署郎者,悉入地方為官,吏職滿歲,宰府州郡乃得辟舉!
皇帝又指出了章帝時期的選官標準,一是德行,志節清白,二是明經,能任博士;三是明曉法律,四是剛毅多略......這才足以任三輔令。
而,三署中的各種郎官,又成了達官貴人子弟進階入仕的敲門磚,當時稱呼為“三署郎”,進了這個團隊,就有了飛黃騰達的機會了。
大漢的高官長期居住在雒陽一地,即使可以推薦賢良,也只有本地人一個選項,他們只能從三署郎中間去挑選;因為高官、外戚之間的關係盤根錯節,舉薦賢良早就成了一塊遮羞布,本質上,他們都會互相舉薦利益關聯的家族子弟。
所以,“三署郎”成了紈絝子弟的“升官待定俱樂部”。
當初,正直的官員如黨人表率的陳蕃、五官中郎將黃琬,他們兩人試圖改變這種歪風邪氣,結果,高官們們不樂意了,他們聯合起來,把陳蕃、黃琬給整下臺了。
黃琬因此也喜提黨錮政策搶先版。
作為權貴家族聯絡鏈中的一環,三署郎官向來為朝廷幹部儲備機構,按規矩,他們只需熬上兩年資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