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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阮蘇一聲「鹿野」差點脫口而出,在對方審視的眼神裡,及時改了口,「錄完才能知道吧。」
女生說:「這還用懷疑嗎?當然是布洛芬贏啊,鹿野不過是一群靠臉吃飯的小鮮肉,有什麼資格跟布洛芬比啊,要我說,當時徐牧選他們,都是給他們抬咖了。」
旁邊的人聞言都在附和:「就是,鹿野的歌都是一個路子,聽多了就審美疲勞了,而且,我真心不覺得好聽。」
「不知道那些音樂人是不是耳朵有什麼毛病,就這還吹陳在野是鬼才,他們是不是見人就給人發一個鬼才的稱號?」
那個女生說完,又推了推阮蘇:「你覺得呢?」
阮蘇說:「我覺得也……挺好聽的呀。」
話音才落,四周倏地一靜。
「你該不會是鹿野的粉絲,故意潛伏在我們這邊的吧?」
阮蘇為了安全起見,指了指自己頭上的頭箍,誠懇地道:「你看看,我喜歡布洛芬的。」
阮蘇頭上的頭箍不知道是不是快沒電了,剛剛一直沒怎麼亮,這會兒幾個人湊過頭來,手電筒一照,然後所有人表情都凝重起來。
「姐妹,這就沒意思了吧?」
「啊?」
面前的女生把她的頭箍拿下來,上面明晃晃寫著:陳在野是我老公。
字很小,被做成了led燈牌,在她頭上滾動播放。
阮蘇:「……」
阮蘇:「賣家坑我,我買錯了。」
「行了。」那個女生又把燈牌重新戴她頭上,「喜歡陳在野就陳在野唄,雖然挺見不得人的,但我們也不會把你怎麼樣,不用這麼害怕。」
阮蘇:「哦。」
女生又說:「剛剛我們說的話你沒錄音吧?」
「沒有。」阮蘇連忙搖頭。
女生又瞥她一眼:「妹妹長得挺好看,怎麼年紀輕輕就瞎了。」
阮蘇:「……」
她們正說話間,兩組樂隊就分別出來了,先表演節目的是布洛芬。
阮蘇之前看過布洛芬的表演,確實很不錯,就是非常傳統的搖滾樂隊的路數。
只是,他們的歌裡所傳達的思想,其實還是十幾二十年前的年輕人關於人生的迷茫與吶喊,與當今的年輕人之間稍微有一點隔閡。
這一點是他們的缺點,但同時也是他們的優點,因為很多喜歡搖滾樂的年輕人,本身也很嚮往那個年代的一些人文氣質。
這次他們唱的是他們樂隊的一首非常經典的老歌,搖滾樂盛行那會兒,這首歌在國外都深受追捧。
阮蘇聽到歌名的時候心裡就咯噔了一下,此時直播前的彈幕也全在刷:
【布洛芬這次動真格的了,鹿野,危。】
【雖然沒有淘汰制,但還是不希望陳在野輸,嗚嗚,但是也不得不承認,布洛芬真的好強。】
【是啊,主唱那把嗓子真絕了,這種閱歷豐厚的滄桑感,鹿野那幾個年輕人根本表現不出來。】
【但我覺得鹿野年輕也非常有年輕的特色啊,為什麼你們就得覺得老的是好的呢?】
阮蘇雖然看不見彈幕,但此時兩邊的尖叫聲已經把她淹沒了,方才同她說話的那幾個女生,不知道是想從她這裡得到什麼樣的認同感,每號叫一遍,就問她一句:「怎麼樣?」
「是不是超絕?」
「比你們家陳在野哥哥怎麼樣?」
「你哥哥這次輸定了。」
她們一口一個「哥哥」,阮蘇腦海里不可避免地又浮現出那天晚上她被陳在野逼著喊「哥哥」時的模樣,她的臉熱了熱,一時有點走神,再回神時,場內已經安靜了下來。
旁邊的女生正用肩膀撞著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