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瘋狂通宵(第1/2 頁)
視野擴大後,不論是引怪升級,還是趕路行走,遊戲過程順暢多了。
來時20分鐘的路程,回去的時候只用了15分鐘不到,中途還殺了一個釘耙貓和一個半獸人。
由此可見,別看火把沒有屬性、不加攻防,卻能大大提升殺怪的效率。
回到沃瑪森林,看了看螢幕右上角的簡略地圖。
通往封魔谷的入口,位於沃瑪寺廟和白日門之間,路程相當遙遠,比邊界村到比奇城的距離還要長。
“再遠的距離,也擋不住我的發財路!沃瑪森林,我來了!”
嘿哈!嗚~哇!
剛進入沃瑪森林,碰到的怪物和比奇一樣,不是釘耙貓就是半獸人,偶爾還能遇到幾隻毒蜘蛛。
頭頂著火把,殺怪速度比以前快多了。
不到一個小時,就殺了十隻怪物,快了一倍有餘。
之所這麼快,除了火把的原因,還因為劉瑾開始喝紅了。
在運九項鍊的加持下,幾乎每殺死三個怪,總有一隻會爆點東西出來,要麼藥水,要麼裝備。另外兩隻怪,也不是不爆東西,只不過爆的是金幣而已。
爆的藥水多了,就沒之前那麼金貴了,漸漸捨得用了。
嘿哈,嘿哈!轟~!
“匕首!哈哈,終於不用玩木棍!”
化成灰燼的稻草人,爆了一把匕首出來。
匕首,攻擊4-5,重量5,持久7/10,要求等級5
從屬性上看,匕首和木劍的攻擊上限一樣都是5。只是起始攻擊多了兩點,持久也要長一些。
對於劉瑾而言,起始攻擊沒有任何意義,有運九項鍊在,每一刀下去都是最大攻擊。故此,單從屬性上看,匕首和木劍沒有任何區別。
但玩了這麼久的木劍,早就玩夠了。揮動木劍時的呼呼聲也聽膩了。撿起匕首後,立馬換下了木劍。
鏘~鏘!
匕首就是匕首,再不濟也是金屬打造的兵器,砍怪的聲音都不一樣。鏗鏘鏗鏘的金鳴聲自帶殺戮,聽起來都覺得鋒利無比,無堅不摧。
“匕首!這玩意兒好是好用,就是太短了,沒什麼存在感。若是不下細看,還以為手裡沒有武器呢!”
又是火把,又是匕首,再加上舍得吃藥,玩起遊起來就更得勁了。漸漸的,劉瑾找到了十幾年前的感覺。
找到了感覺,就找到了興奮劑。
晨曦帶來的疲倦,被其一掃而空。這一玩,又是六七個小時,直到吃午飯的時候,才被鬧肚子的飢餓喚回現實。
“我艹,這麼快都12點過了?時間過得真快啊,不知不覺又玩了半天了。”
看了看時間,劉瑾的第一反應不是去吃飯,而是看了看裝備欄裡的火把。
原本8個小時的火把,這會兒只剩兩個小時了。當然了,火把的時間沒有白費,成果相當斐然。
短短几個小時,6級小戰士再次突破,變成了7級戰士。生命值又增加8點,達到60點。
“火把這玩意確實好用,幫助挺大的,本以為要到晚上才能升級,結果提前了幾個小時。早知道該多買幾個。狂刀手中應該不止一個吧!”
在沃瑪森林裡跑了半天,這會兒說什麼都遲了。
為避免浪費,不引怪的時候,就把火把取了下來,放回包裹中。
取下火把的瞬間,螢幕頓時變暗,可視範圍再次縮小到只有巴掌那麼大小。
“7級了,可以學技能了。基本劍術這種基礎技能,應該很好打吧?殺普通殭屍就能爆出來吧?狂刀他們家族的技能書,應該就是殺殭屍爆的。”
想的挺容易,可事實上並非如此。干將家族幾百號人,玩到現在,打到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