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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琅降清後又反清,反清後再降清,有人認為他是個反覆無常的利益小人,據此斷定施琅的品質惡劣、道德低下。這種評價既脫離了特定的歷史條件和對人情人性的理性分析,又缺乏對施琅個人性格、思想形成的瞭解,顯然有失公允。施琅之首次降清,乃是奉鄭芝龍之命,並無太多自己的主觀願望,也無所謂為貪圖個人功利之念,與其品德高尚與否無涉。施琅再次降清,則是因為鄭成功完全斷絕了與施琅和解的可能,殺其父弟已使施琅與鄭成功成為不共戴天之仇敵。為報仇雪恨,他降清也屬人之常情,因而施琅的第二次降清屬於被逼上梁山,與個人品德問題無涉。更何況施琅出身卑微,自幼飽受戰亂之苦,除去建功立業、封侯拜相這些正常追求以外,他最高尚的追求無非就是希望百姓早日結束離亂之苦。倘若認為施琅在明知鄭成功必殺之的情況下,仍須為忠主而不降清,坐待屠戮,那更是不切實際且不人道的看法。而以此認定施琅的品德低下,當然是苛責。
鄭成功自起兵豎旗抗清以來,經大小戰役百餘次。在艱苦的徵戰中,鄭成功雖然每每以褒獎來鼓舞鬥志,但其執法嚴峻,&ldo;果於誅殺&rdo;,常以殺立威。被鄭成功誅殺的部將,單單在《先王實錄》中記有姓名的就多達七十餘員,有的還禍及妻兒並全家。被誅殺者,除了有幾起定為貪汙罪外,其他多是戰場上&ldo;怕死不前&rdo;的,有的的確該殺,但像殺施琅之父弟這樣的冤案、錯案並非絕無僅有。據阮旻錫《海上見聞錄》記載,鄭成功&ldo;用法嚴峻,果於誅殺。府尹楊朝棟以小鬥散糧,殺其一家;又殺萬年縣知縣祝敬,家屬發配。&rdo;這種輕率的禍及無辜的做法,無疑在鄭成功偉大的一生中留下了瑕疵。殺害施琅之父弟可謂鄭成功一生中最大的錯殺案,盛怒之下不計後果的行為,使鄭成功不但失去了施琅和施顯兩員戰將,還為自己樹了強敵,留下後患。
鄭氏家族依靠海上活動起家,清軍不習海戰,這是鄭軍能夠長期活躍於東南沿海的重要原因。然而,由於鄭成功處置失當,導致施琅這樣一位傑出的海軍將領投入清廷懷抱,使清廷能夠建立一支足以同鄭軍相抗衡的水師,對後來收復鄭氏家族長期據守的臺灣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施琅二次降清,可以說既是施琅的悲劇,也是鄭成功的悲劇。但於民族的統一來說,顯然就不能用這一感念來表述了。千秋歷史,功過是非,自有後人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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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波折重新披掛上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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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琅滿懷復仇雪恨的強烈願望,枕戈以待,但天意難測,卻受到清廷的無端猜忌,被解職遣返回泉郡。黃梧降清,給施琅帶來了轉機,施琅自此走上清朝的歷史舞臺。這期間鄭成功揮師北伐,南京城指日可待,不料卻功虧一簣。清軍尾隨而至,即將展開一場海戰。
施琅降清後,被派駐於同安。他的心中燃燒著復仇的怒火,時刻準備率軍沖向廈門,以雪心頭之恨。然而,施琅並未得到重視,而且由於清廷對鄭軍策略發生了變化,施琅急於報仇雪恨的願望落空了。
此時,一些明末農民起義軍餘部組成的抗清隊伍,在西南部十分活躍。他們與鄭成功遙相呼應,頻頻進攻清軍,並連戰連捷,勢力漸壯。清順治八年(1651年)十二月,鄭成功重佔漳浦,並攻下詔安、平和兩縣。同月,為了增加軍餉,擴充實力,鄭成功接受參軍馮澄世的建議,以晉江縣安平為主要貿易港口,與日本通商,並聯通呂宋、暹羅、交趾等國海上貿易交通線,開始大規模發展海上貿易。次年(1652年)正月,鄭成功攻入海澄,二月又取長泰、平和、詔安等縣。五月,清軍水師進攻廈門,鄭成功令陳輝督水師迎戰,兩軍遇於崇武,清軍戰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