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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失了魂。
梗在心裡的是透不過氣的疑問。
從前,執著純粹地追逐著愛情,□□情的忠實粉絲,不料惹來了所有人的嘲笑。於是,從人們還算真誠的眼裡,我看懂了。愛情不過是璀璨的生命的一部分罷了,不值得為它付出太多。福樓拜的艾瑪、託爾斯泰的安娜、魯迅的子君都是愛情至上的敗將。可她們的命運一直在輪迴,直至我把她們經歷。
終於懂得,愛情矣,是個極好的東西,有固然很好;沒有倒也不妨礙生活。不必為了它,豁出自己。
於是,我的頭頂上時時懸著一把刀:要理性;不可把愛情看得太重。
可當我秉著這信念,一點一點地靠近我愛的人的時候,這人盡皆知的真理反倒成了禍水了。如果一個人,在愛情的戰役之中總能保持理性,隨時隨地毫無損傷地退出。那麼另一半,不就宛如一個可有可無的朋友麼?既然是可有可無的,又何必處處在乎?那麼,又怎能體會到愛情的妙處呢?
要是將我倆的角色互換,換成我是可以被隨時丟棄的人,我恐怕也會自保,將他重重地推開,推到我見不到的地方去。
即便我明白,或許對好多人來說,無奈之下,愛情確實是可以捨棄的。或者說,有的時候,這是明智之舉。
但平心而論,如果是我,我會做得比林睿更絕。
所以,有什麼好抱怨的呢?
我理解他。可是我呢?誰來理解我呢?我又該如何是好?
我苦笑著,接連著搖搖頭,恨不得到七仔店裡,拿一瓶啤酒,咕嚕咕嚕地把自己灌醉。
什麼都不去想,任由自己醉掉。
當然,這是以前的做法。
而我,再也回不到從前了。就像再也沒辦法為愛情奮不顧身一樣,就像我不會像愛小希一樣,去愛另一個人了。
不是不愛林睿,而是我的認知告訴我,除了愛情之外,我還有許多珍貴的東西,很愛很愛我的家人,一直在我身邊的朋友……
退一步來說,太過於痴情,對於自己愛的人也是一種沉重的負擔。
好吧,我大概是為自己辯解。
&ldo;對不起,林睿。&rdo;我喃喃。
家裡,是一片黑暗的。我猜爸媽大概沒有料到我會回來,想著明天一早得去舅舅家,所以早早地睡去了。
幸虧他們睡了,否則看見我眼眶紅紅的,這年過得也不安心。能讓他們好好多睡一晚就多睡一晚吧。
想到這兒,我把換下來的鞋,提在手上,光著腳走在地板上。冰冷冰冷的,恰好分擔了內心的痛。到了臥室,也習慣性地輕輕地放下,確保不會因為太大的動作而發出震醒爸媽的聲響。
人躺在床上,一閉上眼睛,那些過往就浮現在眼前,揮也揮不去。眼淚只顧著自己爽,肆意地泛濫著。它沒有感情,並不知我為何而哭。
如果,我是說如果。如果我把手機帶進浴室;如果我不曾寫下這樣的備忘錄;如果我今晚沒過去;如果那晚我沒跟班長通話;如果他睡著了;如果我沒去洗澡……如果,這些都是一剎那發生的事,卻帶來了不可預知的後果。
誰能想到這小小的一瞬間,竟足以摧毀愛情?
可是歷史,是不會有如果的。
我很後悔,我又一次成功地親手把自己的愛情毀掉。
什麼也做不了。
一夜未眠。
我很高興,爸媽沒發現我回來過。瞬間又被失落覆蓋,我的傷心竟未被一人發覺。像深夜發出的朋友圈,怕太過於矯情,帶上&ldo;睡醒刪&rdo;幾個字。可一覺醒來,發現並未有人點讚,你昨日的痛苦,無人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