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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他的骨血。
瀕臨失控的時瑾清醒了,把她抱進懷裡,低頭窩在她肩上:“笙笙,”他喘著,央求,“幫我。”
姜九笙歪了歪頭,在他唇上親了一下,環在他腰上的手挪到皮帶的金屬扣上。
啪嗒。
她解了他的衣服,笑了笑,手往下去。
時瑾喘得急,低沉的嗓音沙啞,眼睛紅得厲害:“笙笙。”
“嗯。”
“你要愛我久一點。”他用力握住她那隻手,“到我死好不好?”
薄涼無情的人,一旦動情,就要把命搭進去,如果她不愛他了,他便要死了,一定會死的。
姜九笙在他喉結上親吻:“到我死。”
她不愛承諾,因為未知太多,永遠太遠,可是,她現在想許給他最重的諾,即便白髮蒼蒼,即便黃土白骨,她愛他,如故。
時瑾伏在她肩上,看著那一地血肉骨骸,笑了。
正是一年芳菲季,四月底,小區裡的垂柳抽了新芽,告別了親友,姜九笙陪時瑾遠赴國外。
是時瑾提議的,去試試,國外有個很厲害的心理治療室。
到了機場,姜九笙都還在猶豫,她拿不定主意,遲疑不決,腳下越走越緩:“可以不去的。”
她不介意他任何模樣,反而,她擔心治療會適得其反,更擔心他會吃苦頭。
時瑾牽著她往登機口走,說:“要去。”
姜九笙把口罩摘了,看時瑾的眼睛:“為什麼?”
“你不是喜歡我當醫生嗎,等病好了,我就回醫院。”現在的他,看到血都會失控、會興奮,情緒極其不穩定,易焦躁易發怒,暴力傾向嚴重,怎麼能拿手術刀。
最重要的,他不想十惡不赦,因為她太好,他就不能太壞。
姜九笙擰了擰眉:“你不用管我喜歡什麼,做你喜歡的就行。”
時瑾親了親她的臉:“我就喜歡你。”
好吧。
她同意了,都隨他了。
剛上飛機,迎面走來一個白人,眼眸是褐色,一看見時瑾就驚訝不已:“時瑾?”
時瑾抬頭。
那人十分驚喜,用英文道:“真的是你啊。”
時瑾頷首,淡淡道:“你好。”
對方似乎對時瑾的問候方式習以為常,寒暄了幾句,便把目光落到姜九笙身上:“這位是你女朋友?”
時瑾用流利純正的英文說:“是我妻子。”轉而向姜九笙介紹,“他是我在耶魯醫科的同學,約翰塞先生。”
姜九笙點點頭:“你好。”
約翰塞看上去年紀不大,卻比時瑾年長一些,不禁上下打量她,目光很友好,只是好奇很多:“你好,時太太。”
姜九笙莞爾一笑。
時太太,她出奇地喜歡這個稱呼。
飛機起飛,越飛越遠,藍天白雲,微風和煦。
阿彌收回目光:“少爺,我們回去吧。”
還以為少爺是來搶人的,結果面都沒露一個。
滕茗依舊站在機場的落地窗前,看著窗外的遠處,問:“阿彌,你養了多少隻貓?”
阿彌一臉困惑,不知道少爺為何突然問起,便誠實回答:“現在有十九隻。”他是個貓控,貓奴,十九隻貓,全是他的心肝寶貝,是他的小寶寶小肉肉小甜甜。
滕茗把視線從遠處收回來,戴著眼鏡,斯斯文文的,很好脾氣的樣子,氣定神閒說:“把你最喜歡的那隻給我。”
阿彌大喊:“少爺!”
不!不行!那是他的命!
滕茗對他笑了笑,溫柔和煦:“不給也可以,我宰了它。”
“……”
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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