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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從出道到成名,這個過程可能需要一到三年,所以為了保障公司利益,公司會著重宣傳簽全約並且簽五年以上的藝人。」
林佑問:「那最低的簽約年限是多少?」
「全約的話最低是三年。」唐志雲扶了扶眼睛,「不過,我建議林先生先簽五年。能被何志霄導演看中說明有紅的潛質,如果再加上我們公司的大力宣傳,不出兩年,當紅明星的榜上絕對有你。」
以後的事情誰都說不準,保險起見,林佑剛想說先簽三年。趙金卓搶先說:「既然這樣,那就簽五年。」
林佑小聲道:「五年有點長,還是三年吧。」
唐志雲聽到了他的話,解釋道:「五年不算長,大部分演員一簽就是七八年的。」
趙金卓也附和,「是啊,五年能有多長,你看你上個大學,四年還不是一眨眼就過了。到時候你成了藝人,這邊拍戲,那邊代個言,絕對比你上學的時間過的還快。」
唐志雲接著說:「公司一般比較重視簽約時間長的藝人,林先生要是隻簽三年,公司也會擔心投出去的資金得不到回報,所以對於藝人的宣傳力度一定沒有簽約五年的藝人大,林先生要真想在娛樂圈發展,還是要認真考慮。」
林佑被他們兩個說得有點暈頭轉向,從一開始涉足娛樂圈這個圈子,他想的就是賺錢給父親治病,減輕家裡負擔,其他的他還真沒多想。但是走到了這一步,很多東西又要重新去想,反而更加迷茫。
第一次面談,沒能決定下來,林佑說還要再考慮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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