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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託雷斯並不在巴西,他剛剛越過巴西國境線。幾天以來,他一直遊蕩在秘魯境內這片森林中。上亞馬遜河正是發源於此處。
託雷斯年約30,身強力壯。如果說,他那顛簸勞累的職業並未將他拖垮,那麼,這還得歸功於他堅毅的性格及鐵一般的身體。他身材適中、肩膀寬厚、五官端正、步履堅毅。他的臉龐被熱帶驕陽曬得黝黑,他的鬍子又黑又濃,他那兩道幾乎連成一線的眉毛遮住了雙眼。他的眼神敏銳而冷漠,一如那些厚顏無恥之徒。即便他那張臉還沒被驕陽曬黑,每當他有什麼歹念時,也看不出他會臉紅,他最多隻不過是臉部抽搐一下而已。
託雷斯身著森林隊長最基本的裝束。這身衣服他已穿了很久。他頭上歪戴著一頂寬邊皮帽,腿上穿了一條厚羊毛褲,褲腿塞在厚厚的靴筒中‐‐這是他全身打扮中最結實的一部分。他身上披的那件褪色泛黃的&ldo;潘喬&rdo;抖篷,遮住了他裡面穿的上衣和背心。
雖然託雷斯曾經是個森林隊長,可至少在目前這種情況下,他顯然已經不再幹這一行了。因為他身上沒帶任何追捕黑奴所需要的自衛或進攻的火器。他既沒帶步槍,也未拿手槍,只是在皮帶上掛了一件人們稱之為&ldo;芒什塔&rdo;的防衛工具。若拿軍刀和獵刀做個比較,這東西則更像軍刀。另外,託雷斯還配備了一把&ldo;昂切塔&rdo;,這是一種鋤頭,專門用來追捕常見於上亞馬遜森林中的刺豚鼠和犰狳。在這片森林中生活的動物一般都不太嚇人。
1852年5月4日這一天,這個冒險家雙眼緊盯檔案,聚精會神地閱讀著。由於他已經習慣於在南美這片森林中長途跋涉。因此,周圍美妙奇異的景緻絲毫不能打動他的心扉。實際上,現在什麼也不能使他分心。無論是吼猴的長啼(法國博物學家聖&iddot;伊萊爾先生將這種聲音比作樵夫伐木時發出的聲音),或是響尾蛇尾部的環圈發出的乾澀聲響(響尾蛇是一種攻擊性不強但卻有劇毒的蛇),還是帶角的癩蛤蟆那刺耳的叫聲(爬行動物裡的&ldo;最醜桂冠&rdo;非它莫屬),甚至那些青蛙響亮而又渾厚的鼓譟聲(這些青蛙雖然個頭比不上牛,但聲音卻可與之媲美)都不能讓我們的森林隊長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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