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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
若是平時,可能還會有人反駁他兩句,但眼下有了殺人犯,還要靠衙門裡的捕頭保護大家,因此也就都默不作聲。
人群裡,穿著皮圍裙,身前油漬麻花的劉勝,一邊附和著裡長說的話,一邊心裡暗暗佩服元晉安。
早在兩人從江州城的城門前離開,他就說得拋掉算命先生和武夫的身份。然後劉勝找了城裡的暗樁,用銀子辦了兩個屠戶的官憑路引,借著去城外收豬的名義出了城。
出城之後,他還真就去附近的農戶家裡收了兩頭豬,趕著平板車,去了下一個縣城。
進城時,也說是賣豬的,進城後就找個地方把豬大張旗鼓的殺了,再把肉一賣,不但沒虧,竟然還賺了點銀子。
然後繼續出城收豬,繼續去往下一個縣城。用的理由麼,北上投奔女兒女婿。
就這樣,即使是在一路上都有通緝令的情況下,兩人也是大搖大擺地進城住客棧,完全沒人起疑。
因為所有人找的都是一個算命先生,一個武夫。哪裡會注意一個殺豬的和他的遠房侄子?
此時,在家一客棧裡,店老闆正在和元晉安討價還價。
「五兩銀子還不夠?怎麼,沒你這張屠戶,我還得吃帶毛豬不成?」
「五兩?我這可是趕了二百里路走過來的豬,這一路走來,肥肉都走沒了,剩下全是瘦的,拿油一炒,能香死個人。」
元晉安此時完全沒有之前穿道袍時的仙風道骨,而是一臉拉茬茬的鬍子,站在那裡掐著腰,噴著唾沫,聲若洪鐘地道:「老張我向來實在,給你透個底,我這次是去冀州看閨女的,到時把這頭豬往女婿家裡一趕,你說得多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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