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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話會由宣傳部部長主持,而後是省委書記講話。那一天的情況我記在日記中,是2001年1月20日。
茶話會之後就到了年根,好像是臘月二十九這天下午,我正在電腦前寫作,接到了黨組書記的電話。他說,宣傳部的部長委託他打電話給我。宣傳部長跟我並不熟悉,我想,如果不是因為這件事情,可能他都不會知道我的名字。部長的意思很明確,是讓我放棄這場官司,還說要安定團結云云。我的官司與安定團結掛上鉤了,多受抬舉呀!我一下子就炸了!我對書記發火了:這叫什麼邏輯?這叫什麼事兒?安定團結?這與安定團結有什麼關係?這不純粹是‐‐我想說的是一句最粗俗的話,但我還是羞於吐出口,不說這種粗話,我就想罵人,可畢竟人家是領導呀,我一時找不到更趕勁兒的話,只能氣得直喘氣。
終於,我堅定地說:這個官司我打到底了!別說宣傳部長,就是省委書記或者再高出幾級的領導打電話勸我也多餘了!我是不會放棄的!
打官司的滋味兒(11)
當我將電話&ldo;啪&rdo;地一聲掛上時,我的腦子嗡嗡作響,耳邊似有一群蒼蠅在亂飛。
我的心緒糟糕透頂,這種情緒一直影響了我的過年心情。
2001年的春節,我是在相當焦慮與煩躁中度過的。大年初一,我就與妻子吵架了。在這樣的日子裡吵架,是我們結婚二十年都不曾有過的。
生氣呀,真生氣,生真氣!我生氣為什麼他們按官階遞增著一個個找我,讓我放棄維護正義的權益?他們怎麼就這樣無視智慧財產權?他們不是一般的人,他們應該比我更清楚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我一個區區主編、作家,置於龐大的官場不過一介書生,我只不過維護了我自己應該維護的權益罷了。我維護得多麼脆弱多麼無助,我這種微不足道的維權,居然影響了&ldo;安定團結&rdo;,豈不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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